交易简介: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000,000股(含)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为骆兴顺先生,其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低于1,0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股票发行数量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20211207:股东大会通过
20211223: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20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20114: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7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20220212: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2030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
202203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2032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2032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20402: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文件。
20220406: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20220413:收到上述落实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中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核查,并按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20422: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提交《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20220507: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5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20220514:收到上述落实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中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核查,并按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20220609: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
20220928: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20221001: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9,874,453股股份已于2022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