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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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0 | 增发A股 | 2023-02-06 | 9.88亿 | 2023-06-30 | 5.91亿 | 41.27% |
| 2021-06-21 | 首发A股 | 2021-06-29 | 5.03亿 | 2021-12-31 | 2.34亿 | 47.57% |
| 公告日期:2025-12-09 | 交易金额:1.0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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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谭明,董瑛,周京福 | ||
| 交易概述: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5年12月8日,公司与董瑛、谭明、周京福(以下合称“甲方”)、山东盈科杰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0,535万元受让董瑛、谭明、周京福持有的山东盈科杰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5〕1034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16,540,000.00元,与账面价值90,788,989.95元相比,评估增值125,751,010.05元,增值率为138.51%。 参考上述评估值,甲方基于其持有标的股权(标的公司49%)所享有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106,104,600.00元,经交易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承诺业绩全部实现的,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按10,535万元确定;如甲方承诺业绩部分未实现的,交易价格按照最终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第五条相关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后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盈科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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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30 | 交易金额:40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山东北澳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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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天津宏华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卖方:付忠东等36位股东 | ||
| 交易概述: 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宏华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新材料”)使用自有资金4,080万元收购山东北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北澳”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与付忠东等36位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山东北澳51%的股权,山东北澳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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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7-25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杭州嘉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勇,王利春,王利贤 | 交易方式:共同增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宏华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锦千印”“合资公司”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各增资方拟按原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对百锦千印合计增资7,000万元,认购百锦千印7,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人民币2,450万元增资款,认缴百锦千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450万元;杭州嘉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澎科技”)拟以人民币2,100万元增资款,认缴百锦千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万元;自然人王利勇拟以人民币1,050万元增资款,认缴百锦千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万元;自然人王利春拟以人民币700万元增资款,认缴百锦千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自然人王利贤拟以人民币700万元增资款,认缴百锦千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对百锦千印的持股比例仍为35%,百锦千印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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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0-08 | 交易金额:2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杭州嘉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拟与杭州嘉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澎科技”),自然人王利勇、王利春、王利贤共同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设立浙江宏华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部门及有权管理机构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8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嘉澎科技出资2,4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王利勇出资1,2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5%;王利春出资800万,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王利贤出资800万,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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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7-31 | 原始质押股数:570.372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7-29至 -- |
| 出质人: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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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07月29日将其持有的570.372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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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12-05 | 本次解押股数:350.2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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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03日将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350.2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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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7-24 | 原始质押股数:572.085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7-22至 -- |
| 出质人: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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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07月22日将其持有的572.0855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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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07-31 | 本次解押股数:570.372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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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07月29日将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570.372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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