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7年07月11日,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郑银流借字第01120170010196855号),借款金额:600万元,期限为2017年07月11日至2018年07月10日;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郑银流借字第01120170010196860号),借款金额:900万元,期限为2017年07月11日至2018年07月10日。上述借款由公司的土地及房产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宏、王成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8年07月0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07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郑州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郑州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及《郑州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因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沟通存在差错,支行未对上述两笔借款向总行进行展期申请,而误提交了借款续贷申请,导致公司需要先行归还借款后银行才能进行续贷,所以造成上述两笔借款实际逾期。实际借款资金额、借款期限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和期限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宏、王成夫妇以个人信用为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借款续期业务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无需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