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20-08-11 监管问询: 2020-08-11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0-06-30 参控公司:
2019-09-02 监管问询: 2019-09-02收到问询函
2018-07-02 资产出售: 拟出让安徽颍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33%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颍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颍元新材”)2.33%的股权转让给颍元新材的员工陈伟、陆健、吴世平、刘栓、陈德访、李洪乐、朱精英、冯飞飞以及颍元股份的董事陈明。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9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12至2020-04-12
担 保 方:粱亦才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28至2021-07-28
担 保 方:粱亦才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2-24至2020-12-24
担 保 方:粱亦才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2-21至2020-02-21
担 保 方:安徽颍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9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12至2020-04-12
担 保 方:粱亦才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4-19至2021-04-19
担 保 方:粱亦才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7-28至2021-07-28
担 保 方:粱亦才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1-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梁亦才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梁亦才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12-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梁亦才,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夏雪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颍元股份、梁亦才、夏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警示如下:你方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履行注销股份的相关审议程序,并向我司提交注销股份申请材料。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公告日期:2019-12-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给予安徽颍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7-06-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梁亦才,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曹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梁亦才、董事会秘书曹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