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成立至今专注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利用自己研发的寿命长、节能率高的专利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类LED照明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商超、学校、户外等领域的客户提供LED照明综合节能解决方案,按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合作方式分类,具体为节能效益分成方案(也称EMC方案或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产品直接销售方案和能源终身服务方案三大类。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人才优势。节能效益分成方案是指节能光源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公司向客户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方的工程成本和收益。双方按事先约好的一定比例进行分享,直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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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成立至今专注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利用自己研发的寿命长、节能率高的专利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类LED照明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商超、学校、户外等领域的客户提供LED照明综合节能解决方案,按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合作方式分类,具体为节能效益分成方案(也称EMC方案或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产品直接销售方案和能源终身服务方案三大类。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人才优势。节能效益分成方案是指节能光源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公司向客户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方的工程成本和收益。双方按事先约好的一定比例进行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光源改造投资和收益,项目合同期结束后,节能产品与技术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有。
公司客户集中于学校、商场、户外、医院、工厂、住宅、办公等领域行业,产品主要是各类LED照明节能解决方案(以EMC方案为主)。公司主要面向东北、华北地区的行业客户销售,根据行业客户分布特点和业务拓展需求,逐步完善销售人员和工程人员的配置,形成了以长春本部为核心辐射东北、华北的销售服务网络,目前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且借助不断成长的客户群,实现公司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如下:
1、经营层面:公司针对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的有效进行;针对《村屯智能型路灯(专利)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双阳区乡村智慧路灯建设方面持续跟踪。
2、组织管理层面:公司加大管理力度,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为公司业务推进及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技术研发层面,公司重视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
目前国家对LED照明及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力度非常大,并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2011年11月国务院制定了淘汰白炽灯的时间表,这为发展LED光源产业带来了巨大机遇。为了保证公司业绩不断扩大,以及利润的持续增长,公司将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机遇,着重创新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并坚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把“易点”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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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成立至今专注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利用自己研发的寿命长、节能率高的专利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类LED照明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商超、学校、户外等领域的客户提供LED照明综合节能解决方案,按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合作方式分类,具体为节能效益分成方案(也称EMC方案或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产品直接销售方案和能源终身服务方案三大类。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人才优势。节能效益分成方案是指节能光源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公司向客户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方的工程成本和收益。双方按事先约好的一定比例进行分享,直至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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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成立至今专注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利用自己研发的寿命长、节能率高的专利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类LED照明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商超、学校、户外等领域的客户提供LED照明综合节能解决方案,按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合作方式分类,具体为节能效益分成方案(也称EMC方案或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产品直接销售方案和能源终身服务方案三大类。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人才优势。节能效益分成方案是指节能光源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公司向客户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方的工程成本和收益。双方按事先约好的一定比例进行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光源改造投资和收益,项目合同期结束后,节能产品与技术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有。
公司客户集中于学校、商场、户外、医院、工厂、住宅、办公等领域行业,产品主要是各类LED照明节能解决方案(以EMC方案为主)。公司主要面向东北、华北地区的行业客户销售,根据行业客户分布特点和业务拓展需求,逐步完善销售人员和工程人员的配置,形成了以长春本部为核心辐射东北、华北的销售服务网络,目前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且借助不断成长的客户群,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2019年度,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国内节能行业的发展特点和形势变化,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加大乡村项目的调研和开发工作。实现营业收入302.64万元,同比降低29.19%;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496.18万元和-440.78万元,同比降低50.09%和56.57%;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05.31万元,净资产为477.5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如下:
1、经营层面:公司针对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的有效进行;针对《村屯智能型路灯(专利)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双阳区乡村智慧路灯建设方面持续跟踪,2019年未完成批量安装。
2、组织管理层面:公司加大管理力度,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为公司业务推进及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技术研发层面,公司重视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
目前国家对LED照明及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力度非常大,并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2011年11月国务院制定了淘汰白炽灯的时间表,这为发展LED光源产业带来了巨大机遇。为了保证公司业绩不断扩大,以及利润的持续增长,公司将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
业的机遇,着重创新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并坚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把“易点”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026,363.00元;净资产为4,775,553.09元;公司在2016年亏损386,907.08元,2017年亏损689,485.69元,2018年亏损2,815,221.44元,2019年亏损4,407,804.30元,连续四年出现亏损现象;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情形,并存在多起诉讼案件,包括与吉林省新三板股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与张汉书民间借贷纠纷、与张立志民间借贷纠纷等,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了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虽面临资金紧张问题,但公司在岗员工仍能尽职尽责工作,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与公司共度难关。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拟采取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加大业务拓展能力改变公司经营模式、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等措施,努力维持和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因素
1、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总额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1,971,224.65元,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3,026,363.00元,应收账款余额高于营业收入金额。公司应收账款多为三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一旦发生不可预期事项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将严重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均具备较强的实力,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针对尚未收回的款项,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催收,未来将逐步加强应收账款收款力度。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信用级别、客户支付能力等制定详细的信用政策,逐步建立客户信用评审机制,通过以上措施将客户欠款金额控制在风险较低的范围内。
2、偿债风险
公司为了加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拓展速度,在充分考虑未来的现金流及还本付息能力的前提下,申请了一部分的银行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4,000,000.00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8,264,070.43元(其中向关联方易继先、宋春影、易晓天、李兆伊个人借款5,195,766.81元)。由于公司未引进新项目,应收账款回款较慢,造成资金紧张,公司存在银行借款到期后没有及时偿还的情形,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多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入回收期,每年有稳定的现金流,对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有一定的保证。公司正逐步拓展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未来收益的保理业务等。目前,已有银行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推出了相关产品,公司也正与银行积极洽谈以期获得支持。
3、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宋春影、易晓天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7.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76%。自公司成立至2018年3月19日公司的董事及董事长由易继先担任,总经理由易晓天担任,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管理可施予重大影响。若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计划未来逐步增加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以将该风险最大可能降低。
4、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2019年度发生净亏损4,407,804.30元。公司近年来新承接项目较少,公司的持续运营依赖于维持企业运营的新项目以及流动资金。公司的运营模式决定了资金回收期大多在5年左右,且采用节电分成模式。且无预收货款。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达11,971,224.65元,超过全年营业收入3,026,363.00元。同时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主要问题是资金紧张,应收账款金额大。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等相应手段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以缓解资金的紧张,公司针对新展开项目,改变现有投资模式,规避前期项目执行中大量垫付资金的问题,采取新的经营模式。此外,公司也将尝试其他业务,开拓新的项目,为公司寻找其他发展机会。
5、重大诉讼风险
公司报告期前与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与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租纠纷案件、与上海晶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与吉林省新三板股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张汉书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张立志借款纠纷案件、与深圳科陆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涉诉金额累积超过净资产的10%,已构成重大诉讼。上述诉讼对公司的资金流动产生不利影响,可能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上述诉讼主要是因为公司流动资金少,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等手段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以缓解因资金紧张而引起的诉讼问题。同时,公司将积极与有关涉诉主体协商,促进达成和解,尽快消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2019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风险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原因是:(1)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余额为
11,971,224.65元,发函金额为9,544,088.00元,发函金额占应收账款比例为79.73%,回函率为0。
对于未回函的单位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部分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余额为12,214,400.36元,其中:库存商品为9,221,939.89元,而库存商品分为实际留存于仓库的商品和工程领用商品两类。本年度审计对于实际留存于仓库的商品已进行了实地盘点共计1,648,493.95元,剩余7,573,445.94元商品为还未确认收入的工程领用商品。由于企业人员变动较大,没有对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针对该部分工程领用商品,导致无法实施函证及实地盘点取证等审计程序,因此无法判断该部分存货的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针对应收账款未回函证的企业,进行逐一沟通,必要时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针对部分存货无法盘点的问题,公司将想办法尽快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为实地盘点取证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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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公司成立至今专注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利用自己研发的寿命长、节能率高的专利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类LED照明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商超、学校、户外等领域的客户提供LED照明综合节能解决方案,按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合作方式分类,具体为节能效益分成方案(也称EMC方案或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产品直接销售方案和能源终身服务方案三大类。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人才优势。节能效益分成方案是指节能光源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公司向客户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方的工程成本和收益。双方按事先约好的一定比例进行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光源改造投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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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公司成立至今专注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利用自己研发的寿命长、节能率高的专利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类LED照明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商超、学校、户外等领域的客户提供LED照明综合节能解决方案,按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合作方式分类,具体为节能效益分成方案(也称EMC方案或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产品直接销售方案和能源终身服务方案三大类。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与人才优势。节能效益分成方案是指节能光源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公司向客户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方的工程成本和收益。双方按事先约好的一定比例进行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光源改造投资和收益,项目合同期结束后,节能产品与技术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有。
公司客户集中于学校、商场、户外、医院、工厂、住宅、办公等领域行业,产品主要是各类LED照明节能解决方案(以EMC方案为主)。公司主要面向东北、华北地区的行业客户销售,根据行业客户分布特点和业务拓展需求,逐步完善销售人员和工程人员的配置,形成了以长春本部为核心辐射东北、华北的销售服务网络,目前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且借助不断成长的客户群,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国内节能行业的发展特点和形势变化,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加大乡村项目的调研和开发工作。实现营业收入163.30万元,同比降低15.60%;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71.45万元,同比降低2,050.59%和1,117.68%,降低的主要主要原因为:营业成本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728.74万元,净资产为846.8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如下:
1、经营层面:
公司针对现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的有效运行;继续对《村屯智能型路灯(专利)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双阳区乡村智慧路灯建设方面持续跟踪,争取2019年年底完成批量安装。
2、组织管理层面:
公司加大管理力度,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为公司业务推进及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技术研发层面:
公司重视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目前国家对LED照明及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力度非常大,并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2011年11月国务院制定了淘汰白炽灯的时间表,这为发展LED光源产业带来了巨大机遇。为了保证公司业绩不断扩大,以及利润的持续增长,公司将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机遇,着重创新经营模式和赢利模式并坚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把"易点"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
三、风险与价值
1、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总额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截至2019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9,217,406.91元,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632,966.00元,应收账款余额高于营业收入金额。公司应收账款多为四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一旦发生不可预期事项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将严重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的主要催收措施是与各客户及中间商进行沟通、协商,但效果并不明显,必要的时候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针对于德惠地区的客户,公司将通过“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进行登记,对违约拖欠企业款项进行维权。
2、偿债风险
公司为了加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拓展速度,在充分考虑未来的现金流及还本付息能力的前提下,申请了一部分的银行贷款。截至2019年6月30日,短期借款4,000,000.00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9,729,951.91元(其中向关联方易继先、宋春影、易晓天、李兆伊个人借款6,897,154.37元)。根据公司的财务规划,公司到期有能力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净现金流和未来的融资安排偿还上述借款,但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影响项目现金流的事件,将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有多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入回收期,每年有稳定的现金流,对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有一定的保证。公司正逐步拓展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未来收益的保理业务等。目前,已有银行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推出了相关产品,公司也正与银行积极洽谈以期获得支持。公司认为融资渠道的拓宽,发生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
3、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宋春影、易晓天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7.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76%。自公司成立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一直由宋春影和易继先、易晓天先后担任,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管理可施予重大影响。若易继先及其家庭成员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应对措施:公司2019年1月选举新董事长李兆伊,计划未来逐步增加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以将该风险最大可能降低。
4、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2019年上半年发生净亏损714,496.69元。公司近年来新承接项目较少,公司的持续运营依赖于维持企业运营的新项目以及流动资金。公司的运营模式决定了资金回收期大多在5-8年左右,且采用节电分成模式,且无预收货款。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达9,217,406.91元,超过全年营业收入1,632,966.00元。同时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主要问题是资金紧张,应收账款金额大。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等相应手段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以缓解资金的紧张。公司针对新开展项目,改变现有投资模式,规避前期项目执行中大量垫付资金的问题,采取新的经营模式。
5、重大诉讼风险
公司报告期前与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与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租纠纷案件、与上海晶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与吉林省新三板股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张汉书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张立志借款纠纷案件,涉诉金额累计超过净资产的10%,已构成重大诉讼。上述诉讼对公司的资金流动产生不利影响,可能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上述诉讼主要是因为公司流动资金少,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等手段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以缓解因资金紧张而引起的诉讼问题。同时,公司将积极与有关涉诉主体协商,促进达成和解,尽快消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2018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额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并原值)为1,293.73万元,发函金额为1,010万元,发函金额占应收账款比例为78.07%,回函率为0。应对措施:公司针对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形成的应收账款,未回款11个月,其中有八个月的款项因公司首次确认收入按合同日期确认而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财政拨款为准,另三个月是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季度回款,存在滞后问题。目前公司正在与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紧沟通,争取尽快将八个月的回款收回,或者签订补充合同延长八个月的回款期;针对其他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将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认真做好每项工作并确保其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每位员工负责。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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