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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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 增发A股 | 2015-10-09 | 1000.00万 | - | - | - |
公告日期:2022-08-15 | 交易金额:297.83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青岛光谷宇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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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宇都供应链(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青岛宇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搭建跨境电商的孵化平台,为客户提供精准的供应链物流服务,打造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模式,现需要补充构建跨境电商服务基地的基础设施,因此宇都供应链(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都股份”)拟现金收购青岛宇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都贸易”)持有的青岛光谷宇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宇都”)100%的股权,收购完成将持有的光谷宇都公司100%股权。青岛宇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波,持有青岛宇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0%的股权。李波同时为宇都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光谷宇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7-01-23 | 交易金额:902.18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青岛光谷软件园项目第53栋第3层302室和第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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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青岛宇都联邦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卖方:青岛光谷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青岛宇都联邦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向青岛光谷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396号,为青岛光谷软件园项目第53栋第3层302室和第4层,房产建筑面积1371.09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房屋单价6580元/平方米,房屋总金额为9,021,772.20元。本次购买房产的交易价格综合考虑了标地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周边房产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公告日期:2024-01-05 | 交易金额:1103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交易方:李波,祁芳 | 交易方式:租赁,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李波,祁芳发生租赁,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1035万元。 2024010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12-18 | 交易金额:703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交易方:李波,祁芳 | 交易方式:租赁,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李波,祁芳发生租赁,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035.0000万元。 20231218: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59,740,000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30 | 原始质押股数:937.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22至 2019-05-22 |
出质人:李波 | ||
质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45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波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及房产抵押担保。李波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375,000股进行质押担保,占公司总股本37.50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37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申请贷款,质押权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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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11-20 | 本次解押股数:937.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9 |
解押相关说明:
宇都供应链(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波先生的通知,李波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的9,375,000股已全部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50%,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8 | 原始质押股数:937.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08至 2018-03-20 |
出质人:李波 | ||
质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波质押9,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5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37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8日起至2017年10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货款,质押权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于2016年11月3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股东李波质押9,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5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37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到期日由2017年10月7日起延长至2018年3月2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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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3-30 | 本次解押股数:937.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3-30 |
解押相关说明:
李波于2018年03月30日将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的937.5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