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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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2025-12-29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5-12-12 发布公告:
2025-11-27 发布公告: 《科列技术:关于公司取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电子证书的公告》
2025-11-21 发布公告: 《科列技术:关于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公告》
2025-11-12 发布公告:
2025-11-06 大宗交易:
2025-11-05 大宗交易:
2025-10-09 大宗交易:
2025-09-30 大宗交易:
2025-09-29 大宗交易:
2025-08-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2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8元,净利润-636.1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419.39%
2025-08-2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1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1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04-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13元,净利润-1323.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7.18%
2025-04-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4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科列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南京科列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科列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4-01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3-18 股东减持: 黄武祥于2024.03.15累计减持15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75% 详细内容 
黄武祥 于2024.03.15 减持222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003%

黄武祥 于2024.03.15 大幅减持15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75%

2024-01-03 股东减持:
2023-08-02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和顺县新能源+乡村振兴600MW光伏基地项目储能设备采购;中标进度:中标人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1-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泱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仝瑞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1、占用方张泱渊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7月30日发布)第七十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7月30日发布)第九十六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五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2、公司未及时审议关联交易及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监事借款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7月30日发布)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六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第一百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四十二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第1项及第2项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泱渊对资金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仝瑞军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泱渊,时任董事会秘书仝瑞军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