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万承志堂: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公告》
2024-05-06 停牌提示: 2024-05-06因“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停牌,停牌期限:自2024-05-06起暂停转让
2024-04-30 发布公告: 《万承志堂:强制停牌的公告》
2024-04-30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4-04-30披露《2023年年报》
2024-04-29 发布公告:
2024-04-22 发布公告: 《万承志堂:监事辞职公告》
2024-04-19 发布公告: 《万承志堂: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相关归还方案的议案》
2024-04-02 大宗交易:
2024-04-01 大宗交易:
2024-02-07 违规处罚:
2023-11-16 违规处罚:
2023-10-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为蓝莲(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抵押担保并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023-08-3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3-08-3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中报每股收益0.07元,净利润360.1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0.86%
2023-08-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3-05-1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2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3-05-1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04-20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承志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97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海南大承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万承志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万承志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康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高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99.96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上海承志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7.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万承志堂中医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万承志堂清波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承志堂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万承志堂高银街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万承志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安吉金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94.12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杭州万承志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0-08-18 资产出售: 拟出让杭州大承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承医疗”)拟与浙江康承亿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持有的杭州大承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承医院”)100%的股权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康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承医院评估价值2476.7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本次交易后,大承医疗不再持有大承医院的股权。
2019-10-11 资产出售: 拟出让杭州芭黎雅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承医疗”)子公司杭州万承志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公司”)拟与自然人陆芷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子公司健康公司持有的杭州芭黎雅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芭黎雅”)100%的股权以2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芷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7月31日,杭州芭黎雅评估价值258.74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格为260万元。   本次交易后,大承医疗及子公司健康公司不再持有杭州芭黎雅的股权。
2018-07-06 资产收购: 拟受让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66号一层、二层、三层及附楼房屋,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浙江林业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购买目前杭州大承医院有限公司承租的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66号一层、二层、三层及附楼房屋,以甲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金额为基础,经协商,转让价格为12000万元人民币,先期支付购房预付款5500万元人民币。三年内,在公司业绩进一步提升后,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再向甲方支付购房尾款。在购房预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甲方同意每年为公司减少100万房屋租金。此次拟购买房产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4-25至2023-04-21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罕闻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3-30至2023-03-24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罕闻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7-28至2023-07-19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罕闻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9-30至2023-09-30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罕闻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0-21至2023-10-12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罕闻,杭州万承志堂高银街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0-28至2023-10-25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罕闻,杭州万承志堂高银街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8221.7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1-01至2028-12-31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8221.7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1-01至2028-12-31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8221.7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1-01至2028-12-31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8221.7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4-01-01至2028-12-31
担 保 方: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4-02-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罕闻,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高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拟决定:给予挂牌公司万承志堂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鑫禾集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罕闻,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高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11-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控股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罕闻,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高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浙江鑫禾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证监会令第190号、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浙江鑫禾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万承志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证监会令第190号、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罕闻、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高军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7-06-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