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2-21 交易金额:275.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

买方:重庆冠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卖方: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业务布局调整,公司拟以275万元的价格与重庆冠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

公告日期:2022-09-16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台州恒星/余江大为项目的工装、夹具、模具、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及专有技术转让及服务费

买方: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卖方: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产品与资产结构,公司拟处置与客户台州市路桥恒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台州恒星)、余江县大为贸易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余江大为)有关的所有项目及相关资产。公司拟将该项目转让给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向其出售工装、夹具、模具、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价值合计29,366,700元(含税金额,最终以双方对账金额为准),专有技术转让及服务费16,000,000元(未税),最终交易价格与协议内容以公司与客户及受让方签订的三方合同为准。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2-21 交易金额:36385.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康晴,吴辉华,史妃妃,李艳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政策,公司将选择续贷或新增贷款方式循环使用银行贷款,2024年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杭州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6385万元的贷款(包括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以上贷款由公司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等为授信总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银行,流动贷款授信总额度4500万元,项目贷款授信总额度985万元,由公司实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产证抵押担保。2、宁波银行,授信总额度11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3、浙商银行,流动贷款授信总额度2000万元,项目贷款授信总额度2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及其配偶李艳以个人名义担保。4、杭州银行,授信总额度1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以个人名义担保。6、工商银行,授信总额度2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7、农业银行,授信总额度1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8、光大银行,授信总额度1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担保。9、东海银行,授信总额度3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以个人名义担保。10、民生银行,授信总额度3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11、通商银行,授信总额度1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担保。11、建设银行,授信总额度6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12、中国银行,预计新增授信总额度25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产证抵押担保。13、杭州银行,预计新增授信总额度10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以个人名义担保。14、光大银行,预计新增授信总额度20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15、通商银行,预计新增授信总额度20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以个人名义担保。16、广发银行,预计新增授信总额度3000万元,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以个人名义担保,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 20240221: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4-02-21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近江远景(湖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近江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等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近江远景(湖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近江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发生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000.0000万元。 20240221: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0-07-15 原始质押股数:770.31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24至 2024-05-24
出质人:康晴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康晴质押7,7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1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132,49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70,60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保证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23-05-10 本次解押股数:770.31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3-05-10
解押相关说明:

康晴先生于2019年6月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的7,703,100股(其中7,132,49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70,60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23年5月10日。

质押公告日期:2020-07-15 原始质押股数:383.94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24至 2024-05-24
出质人:吴辉华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吴辉华质押3,8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554,99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84,40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保证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23-05-10 本次解押股数:383.94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3-05-10
解押相关说明:

吴辉华于2023年05月10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的383.94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