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诺股份

i问董秘
企业号

834290

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培诺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公告》
2025-12-29 发布公告: 《培诺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12-10 发布公告: 《培诺股份: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11-24 发布公告: 《培诺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北京慧冕科技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并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11-07 发布公告:
2025-10-09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08-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15元,净利润-818.5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98.86%
2025-08-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1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06-20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2.2000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06-20,除权除息日为2025-06-23,派息日为2025-06-23
2025-05-12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6.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5-04-2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32元,净利润1764.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4.36%
2025-04-2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1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培臻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培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培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培诺高科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智晨阳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培藤教育联盟(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培诺国际教育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天津南开区培诺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成都青羊区培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济南市历下区培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培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青岛培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青岛市崂山区培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4-12 股东减持: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12-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董事、副总经理尤婧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尤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日期:2018-04-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郭宏,时任董事会秘书阎志民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培诺教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培诺教育的前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公司时任董事长郭宏、时任董事会秘书阎志民未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规定,对培诺教育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郭宏、时任董事会秘书阎志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郭宏、时任董事会秘书阎志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我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措施和行为保证。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告日期:2017-12-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加强信息披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