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552.5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01至2019-07-01
担 保 方:曾传书,康健梅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05.83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10-19至2020-10-19
担 保 方:曾传书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01至2021-08-31
担 保 方:曾传书,康健梅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4-24至2020-04-23
担 保 方:康健梅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12-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曾传书,时任总经理、信息披露人康健梅,时任董事会秘书邱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鸿志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曾传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康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邱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10-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曾传书,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康健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给予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曾传书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康健梅釆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