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1-11-18 交易金额:17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公司车间制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买方:邱值生
卖方:南通三盛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现因江苏省正在进行严格的能耗双控政策,目前政策很不利于公司的重建和恢复生产,公司拟计划将主营业务转移出江苏区域(因限电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在福州成立子公司,将公司在海安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变卖,海安资产评估变卖所得的资金作为子公司的投资资金。公司拟将部分固定资产出售给邱值生先生,出售价格以江苏中信华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结合市场价格,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后确定。协议总价以最终的合同价为准。

公告日期:2019-04-22 交易金额:25.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

买方:南通三盛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刘可伟
交易概述:

  收购方:南通三盛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盛鑫”)。交易对手方:刘可伟。交易标的: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邑丰农业”或“标的公司”)5%的股权(对应25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额)。交易事项:三盛鑫与刘可伟于2018年8月20日签订《刘可伟(自然人)与南通三盛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总计250,000.00元人民币收购刘可伟持有的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的股权。购买价格:人民币250,000.00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1-05-20 交易金额:49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陈学柱,林明,林秋龙,华国林,鄢清武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由于南通三盛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区于2019年8月8日发生火情,导致2019年12月份停产。公司与太平洋保险签订了固定资产保险协议,由于太平洋保险公司对受损资产、赔偿金额拟定不清晰,故公司在2019年12月向南通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并对公司厂区内固定资产损失进行公估,公估需保持事故现场不变,所以公司暂未重建受损车间。公司已经拟定重建计划,并和相关建设单位,设备供应商联系,商量重建方案。最佳重建方案是建立在南通市仲裁委确定的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金额的基础上。2020年3月20日,公司已向南通市仲裁委提交公估申请,南通仲裁委在3月27日开始拟定公估单位,2020年4月16日,南通仲裁委员会同意公司的公估申请,公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进入公司进行火灾现场对受损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工作。2020年11月30日公估公司第二次到现场进行勘验。2020年12月31日,第三方评估单位已出具《公估报告》递交至南通市仲裁委。现阶段我公司及太平洋保险公司均不赞同南通市仲裁委和第三方评估单位,及其一起到现场商讨过后的《公估报告》。2021年1月22日仲裁委要求双方公司提出不赞同的证据。公司暂不确定拿到的赔偿金额及具体时间。公司就赔偿金额第二季度及时到位的情况下,持续运营计划内容:2021年7月中旬,完成相关设计工作2021年7月下旬,安排施工单位入场2021年8月中旬,完成设备采购订单工作2021年9月下旬,完成施工。2021年10月中旬,完成设备调试,恢复生产。设备订购计划:自动化打包设备一套:可以节省公司员工,提高生产效率。自动化接种设备一套。可以节省公司员工,提高生产效率。新的车间和自动化设备齐全后,公司未来持续运营能力大大提高,人力成本将减少约20%,公司生产效率约提高20%,对公司未来发展将带来正面影响。预计10月份开始恢复生产,2021年10月份全面恢复生产运营,同时11月底开始形成销售,销售规模逐步递增,预计2021年保底销售130万元。如若2021年第二季度赔偿金额不能及时到位,公司计划向海安盐海村镇银行申请抵押贷款49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重新建设净化车间、包装车间等损毁车间,100万元用于车间自动化设备的采购,50万元用于生产初期原材料的采购,剩余140万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备用。如若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未能成功,或在后期重建过程中,资金仍有需求,陈学柱、林明、鄢清武、林秋龙、华国林将集体筹资,以无息的往来款的形式向公司投入资金,保证公司能够恢复正常运营。 20210520: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8-12-10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陈学柱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江苏银行海安支行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公司向江苏银行海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万元,期限一年,由陈学柱为上述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向江苏银行海安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81210: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