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9-01-18 | 增发A股 | 2019-01-23 | 3600.00万 | - | - | - |
| 2018-05-09 | 增发A股 | 2018-05-14 | 2035.00万 | - | - | - |
| 2016-11-15 | 增发A股 | 2016-11-18 | 168.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0-07-21 | 交易金额:5944.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张胡生,吴加胜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为了有效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同时为了支持公司渠道事业部和中心建设部开展线上教育渠道布局和线下教学点布局的工作顺利实施,拟向董事张胡生借款人民币369万元、监事吴加胜借款人民币102.5万元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资金使用时间计算。2、公司2018年12月与宿州博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教育”)、安徽省智博建筑艺术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博公司”)签订安徽博睿志诚教育艺术学校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约定由智博公司承担博睿教育国际学校2栋教学楼内外装修及建设改造事宜,公司董事张胡生2015年8月任智博公司高管,2020年4月退出,2017-2019年度公司与智博公司分别发生往来金额为254万元、1910万元、3309万元(其中1000万元2019年度退回),构成关联交易。 20200721:股东大会通过 |
||
| 公告日期:2020-07-21 | 交易金额:3852.2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宿州博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2018年12月与宿州博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公司”)、安徽省智博建筑艺术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博公司”)签订安徽博睿志诚教育艺术学校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约定由智博公司承担博睿公司国际学校2栋教学楼内外装修及建设改造事宜,总代建费用2,300万元,2019年末,公司已支付智博公司2,309万元用于上述代建事宜,公司董事张胡生2015年8月任智博公司高管,2020年4月退出,公司与智博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国际学校的2栋教学楼内外装修及建设已完成了90%,预计2020年12月可以交付使用。公司2019年9月与博睿公司、四川七星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公司”)签订了安徽博睿志诚教育培训学校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约定由七星公司承担安徽博睿志诚教育培训学校的男生1#、2#楼宿舍楼、400米标准塑胶跑道、道路,围墙,下水道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代建事宜,总代建费用约4,633万元,2019年末,公司已支付七星公司1,543万元用于上述代建事宜。疫情期间,1#、2#楼宿舍楼只封顶到3楼,400米标准塑胶跑道、道路,围墙,下水道绿化等附属设施,截至目前,只完成了工程的80%,预计2020年12月可以交付使用。因疫情期间,公司的战略规划调整,2020年公司与博睿公司暂时不再具备合作条件。为了双方企业的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作关系,博睿公司认可公司前期在上述两个项目中投资并确认已投资总额为38,522,315.76元,博睿公司将于本年度分期归还公司总投资。 20200721:股东大会通过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04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30至 -- |
| 出质人:金全荣 | ||
| 质权人:嘉兴市鼎赞科技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金全荣质押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8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8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8月30日起至相关借款解除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对嘉兴市鼎赞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金全荣3,000,000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质押权人为嘉兴市鼎赞科技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7-23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9 |
|
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7月19日,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金全荣先生的通知,金全荣先生于2017年8月30日质押给嘉兴市鼎赞科技有限公司的2,8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00,000股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8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7月19日。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30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24至 -- |
| 出质人:金全荣 | ||
| 质权人:安徽新华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金全荣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4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24日起至相关借款解除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对安徽新华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00,000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质押权人为安徽新华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4-22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4-15 |
|
解押相关说明:
2019年4月19日,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金全荣先生的通知,金全荣先生于2016年6月24日质押给安徽新华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000,000股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9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9年4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