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20-07-22 股权转让: 深圳市讯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澎拟转让公司4.55%股权给姜爱民,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讯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股东姜爱民183,336股,交易加权平均价4.0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14035%;股东王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594,020股给股东姜爱民,交易加权平均价4.3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380117%。
2020-07-17 股权转让: 岳耀颀,王澎拟转让公司3.28%股权给深圳市讯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爱民,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讯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基础层大宗交易方式买入股东岳耀颀241,300股,交易加权平均价4.3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11111%;股东王澎通过基础层大宗交易方式卖出319,000股给股东姜爱民,交易加权平均价4.3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549708%。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圳市讯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893,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214035%;股东王澎直接持有公司594,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380117%。因股东深圳市讯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系股东王澎,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讯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王澎合计拥有权益2,487,356股,占比14.54594152%。
2020-07-16 股权转让: 王澎通拟转让公司1.87%股权给姜爱民,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澎通过基础层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9,000股,交易加权平均价4.3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549708%。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姜爱民持有公司股份1,391,000股,占比8.13450292%;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1,710,000股,占比10.00000000%。
2020-04-27 参控公司: 参控武汉瑞纳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浙江讯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7-04至2020-07-03
担 保 方:张明宇,汤静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9-10至2020-09-10
担 保 方:张明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1-20至2020-11-20
担 保 方:张明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4-23至2020-04-23
担 保 方:张明宇,钟志刚,汤静,邓彩梅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0-17至2019-10-16
担 保 方:张明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2-24至2019-12-23
担 保 方:张明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2-26至2019-12-25
担 保 方:张明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4-23至2020-04-23
担 保 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7-04至2020-07-03
担 保 方:张明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明宇,本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小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深圳中科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张明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对张小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