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05-28 交易金额:1546.03万元 交易进度:失败
交易标的:

涉及多个客户的多笔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打包

买方:吉林省捷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资产管理,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拟与吉林省捷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翔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拟转让价格为15,460,273.22元。

公告日期:2024-01-25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79%股权

买方: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集团”)发来的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无偿划转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控股及参股企业股权的决定》,该决定将超达集团持有的公司6.79%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产投集团”)。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3-09-26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
出让方: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超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由7,098,000股减至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6.79%减至0%,新区产投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0股增至7,098,00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0%增至6.79%,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由超达集团变更为新区产投集团。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并视进展情况披露相关信息。
公告日期:2023-06-30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6.79 %
出让方: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由7,098,000股减至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6.79%减至0%,超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0股增至7,098,00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0%增至6.79%,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由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超达集团。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并视进展情况披露相关信息。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0-08-21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关联方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企电力”)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借款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出具担保函,公司为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资产抵押反担保,同时,电企电力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电企电力向公司提供承诺:在取得该笔贷款后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具体借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00821: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9-12-16 交易金额:1056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交易方:廖长春,刘兵,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销售产品、商品等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1、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租赁关联方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室,按季度签署租赁协议。预计每季度租赁金额为149,000.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预计金额不超过600,000.00元(含本数)。2、关联方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拟为公司银行授信、融资等提供关联担保,预计2020年度为公司单次或累计提供保证金额不超过15,000,000.00元(含本数)。3、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先生预计2020年度为公司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合计20,000,000.00元(含本数)。4、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刘兵为公司银行授信、融资,以持有公司股票质押担保、个人保证担保、个人信用担保等,分次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预计2020年度为公司单次或累计提供保证金额不超过70,000,000.00元(含本数)。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各项合同。 20191216: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5-06-18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06-17至 --
出质人:廖长春
质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股东廖长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9.565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5年6月17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质押公告日期:2024-12-16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12-13至 --
出质人:廖长春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廖长春于2024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