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重卡、中卡、轻卡、其他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产品类型:

    重卡、中卡、轻卡、皮卡、新能源整车、配件

  • 产品名称:

    重卡 、 中卡 、 轻卡 、 皮卡 、 新能源整车 、 配件

  • 经营范围:

    专用车制造、销售;罐式危险品运输车辆制造、销售(具体项目以相关批准文件为准);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机动车保险、交强险、货物运输保险代理业务;汽车美容装璜;汽车技术研发;批发、零售:汽车、建筑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软件技术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汽车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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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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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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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临沂旭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 成都大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1.49亿 26.62%
临沂旭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203.00万 1.90%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8082.57万 1.87%
成都大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009.96万 1.86%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6484.63万 1.50%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4.83亿 11.64%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3.01亿 7.25%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81亿 4.3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60亿 3.86%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1.07亿 2.58%
  •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盛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9.64亿 33.52%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99亿 2.25%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1.54亿 1.74%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1.42亿 1.61%
黑龙江省盛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28亿 1.44%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6.04亿 16.49%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5.43亿 5.58%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4.68亿 4.82%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3.98亿 4.09%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02亿 3.11%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24.8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0.26%
  •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8亿 35.00%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9.24亿 31.14%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3亿 3.16%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1.57亿 2.72%
邯郸市重沃潍柴商贸有限公司
1.57亿 2.54%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45亿 2.35%
青县金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43亿 2.31%
青县金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38亿 2.37%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1.27亿 2.20%
陕西新方向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8亿 1.92%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2.9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4.42%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6.51亿 22.2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4.55亿 20.13%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7.66亿 10.59%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7.51亿 10.12%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3.50亿 4.72%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3.34亿 4.62%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3.23亿 4.35%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67亿 3.69%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23亿 3.00%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1.96亿 2.7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5.32%
  • 建运销售
  • 山西建运挂车销售有限公司8
  • 青县金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建运销售
5.99亿 25.12%
山西建运挂车销售有限公司8
9200.20万 3.86%
青县金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652.65万 2.37%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777.47万 2.00%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4706.72万 1.9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8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6.26%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公司
  •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21亿 22.24%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2.42亿 10.34%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1.40亿 5.99%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公司
1.15亿 4.91%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6513.23万 2.7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0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4.76%
  •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盛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大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56亿 4.68%
寿光市汇鑫车业有限公司
1.51亿 4.54%
黑龙江省盛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620.30万 2.29%
成都大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528.42万 1.96%
元氏县来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393.41万 1.9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5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5.13%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老河口市德尔工贸有限公司
  •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6.29亿 18.33%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57亿 4.59%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39亿 4.06%
老河口市德尔工贸有限公司
9095.47万 2.65%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8823.84万 2.5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分布
  公司以重卡、中卡、轻卡、其他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配件销售为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884,245.48万元、1,019,957.37万元、967,638.92万元和493,495.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55,316.26万元、1,008,121.24万元、958,320.65万元和488,561.53万元。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3%、98.84%、99.04%和99.00%,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分布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的上述产品收入、数量与单价的匹配关系,各年... 查看全部▼

  (一)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分布
  公司以重卡、中卡、轻卡、其他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配件销售为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884,245.48万元、1,019,957.37万元、967,638.92万元和493,495.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55,316.26万元、1,008,121.24万元、958,320.65万元和488,561.53万元。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3%、98.84%、99.04%和99.00%,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分布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的上述产品收入、数量与单价的匹配关系,各年销售量(确认收入量)与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一致且金额相互匹配。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
  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内客户,国外销售收入占比极小,主要销售区域包括缅甸、越南、印尼、菲律宾、伊朗、坦桑尼亚等国家。
  公司区域收入分布存在不均匀的情况,公司主要销售的省份包括山西、河北、山东、河南等。报告期内山西省、河北省以及山东省三省合计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的60%左右,这与公司生产制造基地所在地以及货源地等因素有关,新能源车辆的销售则与不同省份的政策差异(路权、补贴等)有关。
  4、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以卡车尤其是重型卡车销售收入为主。商用卡车行业和专用车行业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其销量主要受下游运输行业需求因素影响。通常在下半年特别是9-11月份,属于传统的销售旺季,受秋季农产品成熟以及冬季前工程项目完工等因素影响,运输行业对载货类卡车、自卸车、工程车的需求会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报告期内,由于近几年下游需求持续旺盛,同时受排放标准转换导致商用车更新换代需求增加,再加上受到石油、天然气价格波动价格较大影响使得运输成本大幅波动,导致行业季节性的“淡季”规律被打破,各季度收入占比出现波动,特别是2019年第二季度,国五、国六标准切换背景下,行业整体去库存让利加大,使得二季度销售情况好于往年,三季度由于车型切换、购车成本上升,整体销售情况弱于往年。
  5、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包括现金销售和现金采购)比例极小,其中报告期各期现金交易收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0.0009%至0.17%之间,现金采购金额合计仅6.66万元,不足营业成本的0.01%。发行人的现金交易主要系公司极少数客户支付零星车辆及配件款、柴油款。因该等直销客户多为卡车司机用户群体,基于其个人的交易习惯、交易规模以及风险偏好等特点,自主选择现金作为交易方式而非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因此存在极少量以现金方式进行交易情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