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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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0 | 增发A股 | 2020-01-15 | 8089.2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0-06-09 | 交易金额:4079.66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10.014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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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珠海隐山现代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卖方:苏州普洛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股东苏州普洛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斯”)的通知,普洛斯与珠海隐山现代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隐山基金”)于2020年6月9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普洛斯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230,000股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隐山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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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4-20 |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武汉食和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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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武汉食和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青岛高师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五醇酒店有限公司和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方对武汉食和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食和岛”)进行增资扩股。食和岛现注册资本3,000,000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166,669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公司作为新增股东,以自有资金2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33,334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666,666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增资后食和岛8%的股权。青岛高师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000元,其中333,334元计入注册资本,1,666,666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持有增资后食和岛8%的股权;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元,其中166,667元计入注册资本,833,333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持有增资后食和岛4%的股权;湖北三五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元,其中166,667元计入注册资本,833,333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持有增资后食和岛4%的股权;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0元,其中166,667元计入注册资本,833,333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持有增资后食和岛4%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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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6-23 | 交易金额:111.5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武汉微批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软件技术开发服务,销售商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补充确认的偶发性关联交易。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武汉微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软件技术开发服务,交易金额为1,090,437.72元。同时公司向其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24,674.71元。 2020062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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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1-15 | 交易金额:281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武汉三良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良信达食品有限公司,武汉良信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拟向关联方武汉三良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2)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良信达食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元;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3)公司拟向关联方武汉良信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4)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挖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5)公司拟向武汉良中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6)公司拟向关联方武汉集配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仓储租赁服务,预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其购买物流服务预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元;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6)公司拟接受关联方麻城市福荫健康生活有限公司提供的会务服务/饮食服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元。(7)公司拟向关联方武汉满汉家宴食品有限公司购买房屋租赁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接受服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元,向武汉满汉家宴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8)公司拟接受关联方武汉食和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会务服务、营销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9)公司拟向关联方武汉微批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技术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元;向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10)武汉三良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满汉家宴食品有限公司、朱长良、徐福英、朱冬、朱清梦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0.00元。 202001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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