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Nanjing Hujiang Composite Materials Co., Ltd. 所属申万行业:轻工制造 — 包装印刷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njhjgs.com
主营业务: 复合材料、塑料包装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铝塑复合重包袋 、铝塑复合内袋 、PE重包袋 、PE内袋 、功能性膜
控股股东: 秦文萍、章育骏 (持有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35、25.22%)
实际控制人: 秦文萍、章育骏、章澄、章洁 (持有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35、25.22、4.43、3.80%)
最终控制人: 秦文萍、章育骏、章澄、章洁 (持有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35、25.22、4.43、3.80%)
董事长: 章育骏 董  秘: 詹璇 法人代表: 章育骏
总 经 理: 章澄 注册资金: 7252.91万元 员工人数: 414
电  话: 86-025-58097370 传  真: 86-025-52166641 邮 编: 211111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蓝霞路10号
公司简介: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高阻隔工业软包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有铝塑复合重包袋、铝塑复合内袋、PE重包袋、PE内袋、功能性膜。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章育骏 董事长,董事
1819万
10.07万(估)
2 章澄 董事
321.3万
--
3 章洁 董事
275.6万
--
4 孙斯兰 董事
45万
4.497万(估)
5 秦文萍 董事
2049万
7.556万(估)
6 徐波 董事
45万
--
7 池国华 独立董事
--
--
8 张宝贵 独立董事
--
--
9 刘笑霞 独立董事
--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5-07-31 发行数量:946.94万股 发行价格:18.68元
上市日期:2022-01-18 发行市盈率:18.4500倍 预计募资:1.4亿元
首日开盘价:29.81元 发行中签率 0.11% 实际募资:1.77亿元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
  1995年7月,邱荣芳、章育骏、秦文萍等47人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1.8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81.8万元,由股东邱荣芳、章育骏、秦文萍等47人以货币及实物出资,其中货币资金80.2万元,实物出资1.6万元。
  1995年7月3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名称预先核准号为153841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995年7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邱荣芳、冯安平、张忠文、陈光甫、章育骏为有限公司董事,邱荣芳为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安平为副董事长;...查看全部▼

  1、有限公司设立
  1995年7月,邱荣芳、章育骏、秦文萍等47人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1.8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81.8万元,由股东邱荣芳、章育骏、秦文萍等47人以货币及实物出资,其中货币资金80.2万元,实物出资1.6万元。
  1995年7月3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名称预先核准号为153841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995年7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邱荣芳、冯安平、张忠文、陈光甫、章育骏为有限公司董事,邱荣芳为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安平为副董事长;选举何秀玲、黄永辉为有限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同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聘任秦文萍为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1995年7月28日,南京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公会字(95)4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邱荣芳等47人以货币资金出资80.2万元、以设备出资1.6万元,以上合计投入81.8万元,验证属实。实物出资部分没有履行评估手续,设备名称为SD-500制袋机,已取得该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转让至有限公司名下,上述情况已经宁公会字(95)47号《验资报告》验证。因此,有限公司设立时设备出资部分虽未履行评估手续,但已足额出资。
  1995年7月31日,江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注册号为1356308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成立。
  2、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工商档案显示:1999年2月25日,秦文萍与曾霞玲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0%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曾霞玲;陈茂行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陈茂行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丁建华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丁建华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冯安平与章育骏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冯安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4.89%的股权(计人民币40000元)以人民币2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育骏;黄永辉与章育骏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黄永辉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67%的股权(计人民币30000元)以人民币1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育骏;蒋桂清与章育骏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蒋桂清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67%的股权(计人民币30000元)以人民币1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育骏;李道进与章育骏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李道进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育骏;李太生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李太生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厉有全与章育骏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厉有全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育骏;刘鹏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刘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钱桂华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钱桂华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章育骏与王东辉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章育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东辉;王伟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王伟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邢之梅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邢之梅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杨德如与章育骏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杨德如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育骏;张庆文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张庆文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赵萍与秦文萍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股东赵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秦文萍。
  3、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2年10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81.8万(因工商打印错误,营业执照及相关文件中多处登记为88.8万元)增加至150万元,增加部分由章育骏出资34.2万元,由秦文萍出资34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
  2002年11月11日,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永宁验字〔2002〕22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2年11月8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秦文萍、章育骏缴纳的原注册资本及新增部分合计人民币68.2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3月6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4、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年5月28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股东曹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何秀玲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徐桂芝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马爱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钟文玲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何玉华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徐国琴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33%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严静康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33%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李凡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许国梁;股东蒋龙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秦文萍;股东张忠文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秦文萍;股东潘钢锋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秦文萍;股东张嘉蔼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33%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秦文萍;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东辉。曹宏、何秀玲、徐桂芝、马爱萍、钟文玲、何玉华、徐国琴、严静康分别与章育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许国梁与李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蒋龙珍、张忠文、潘钢锋、张嘉蔼分别与秦文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王东辉与秦文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为不涉及溢价转让,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7月29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5、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7年1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150万元增加至450万元,由秦文萍增资3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
  2007年2月2日,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宁验字〔2007〕02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7年1月31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秦文萍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3月9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6、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3月10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股东邱荣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30000元)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王家玉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蒋承志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陈祖润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30000元)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徐作义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张少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30000元)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冷正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马德垺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33%的股权(计人民币15000元)以人民币15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陈光甫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计人民币30000元)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程存华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李凡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11%的股权(计人民币5000元)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杨康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29%的股权(计人民币13000元)以人民币13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曹美菊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33%的股权(计人民币15000元)以人民币15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朱克昌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孙锡兰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33%的股权(计人民币15000元)以人民币15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施逸松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董志澄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33%的股权(计人民币15000元)以人民币15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胡水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王东辉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曾霞玲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元)以人民币2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章育骏;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2.44%的股权(计人民币1010000元)以人民币10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育骏;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4.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0元)以人民币2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澄;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4.44%的股权(计人民币200000元)以人民币2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洁;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0元)以人民币1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洁。同日,邱荣芳、王家玉、蒋承志、陈祖润、徐作义、张少岚、冷正平、马德垺、陈光甫、程存华、李凡、杨康敏、曹美菊、朱克昌、孙锡兰、施逸松、董志澄、胡水芳、王东辉、曾霞玲分别与章育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章育骏、章澄、章洁、孙斯兰分别与秦文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溢价转让,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3月21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7、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3月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股东许国梁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徐波;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22%的股权(计人民币100000元)以人民币1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章澄;股东秦文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0%的股权(计人民币90000元)以人民币9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徐波。选举秦文萍、章澄、章洁、徐波为董事,选举孙斯兰为监事。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章澄、徐波分别与秦文萍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许国梁与徐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为平价转让,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9年3月22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8、有限公司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7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45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股东秦文萍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50万元;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
  2012年7月16日,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宁验字〔2012〕11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2年7月13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秦文萍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5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8月2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9、有限公司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年4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增加的1000万元注册资本,由秦文萍认缴170万元,由章育骏认缴600万元,由章澄认缴110万元,由章洁认缴100万元,由徐波认缴10万元,由孙斯兰认缴10万元;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1元。
  2013年4月25日,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宁验字〔2013〕05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3年4月24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5月7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10、有限公司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6年4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40万元;同意新增加股东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新增加股东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新增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其中80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股5元。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20日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11、有限公司增加实收资本
  2016年5月4日,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宁验字〔2016〕01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6年4月27日止,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人民币60万元,超投人民币2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人民币80万元,超投人民币3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12、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同意将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以2016年4月30日为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改制审计机构;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改制评估机构;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改制及新三板挂牌的财务顾问;委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改制及新三板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审议通过关于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月7日出具的XYZH/2016NJA30200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为114,681,332.91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9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1006号”《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4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0,121,488.12元,净资产的评估值大于审计值。有限公司将经审计的净资产114,681,332.91元,按5.36: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21,400,000股,有限公司各股东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1,400,000元,股份总数为21,400,000股,每股面值1元,除注册资本外的净资产余额93,281,332.91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6年6月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16NJA30200号),截止2016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4,681,332.91元。
  2016年6月9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6]第1006号《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30,121,488.12元人民币。
  2016年6月26日,公司发起人章育骏、秦文萍、章澄、章洁、徐波、孙斯兰、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出资方式、各方权利义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6年6月26日,有限公司的8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召开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6月26日,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选举章育骏为公司董事长,聘任章育骏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澄、章洁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斯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詹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议案。
  2016年6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6NJA30205),对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进行了确认。
  2016年7月13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5135630851R的《营业执照》,核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年12月6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向苏州盛璟创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票1,365,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99,926.00元,增资后股本为22,765,700.00元。本次增资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8]第ZH50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12月1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8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946.9445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初始发行股数为823.43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3,816,724.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3,573,579.35元,募集资金净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人民币140,243,144.65元,增资后股本为31,000,000.00元。2022年1月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H50001号)。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23.5145万股,发行价格为18.68元/股,超额配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3,072,508.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1,523,772.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48,735.85元,增资后股本为32,235,145.00元。
  2022年2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H50008号)。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235,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8,352,717股。该权益分配方案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48,352,7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72,529,075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4-04-26
参股或控股公司:4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4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8796.60万 未披露
-

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3100.00万 未披露
-

南京沪溧工业包装有限公司

子公司 91.00% 910.00万 未披露
-

南京沪河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00.00万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