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19-08-06 监管问询: 2019-08-06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9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3-23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8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4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5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46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27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9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3-23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8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4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5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46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27至-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9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3-23至2018-03-22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8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4至2018-09-14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5至2018-09-14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46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27至2018-09-26
担 保 方:李健文,钟旗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8-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健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李健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04-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李健文,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邓玥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6.3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ST万方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李健文、邓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健文,本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樊荣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二)给予李健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三)对樊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9-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健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及《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健文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