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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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2 | 增发A股 | 2018-03-08 | 2274.83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12-1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内蒙古长河英普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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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内蒙古长河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内蒙古长河英普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河英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长河英普的股东构成如下: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内蒙古长河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河生态”),持股比例49%;2025年12月8日,长河生态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长河英普49%国有股权(项目编号:N0109GQ250106),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参与该项目竞拍。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长河英普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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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2-1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拱墅区(康桥单元GS20402-M1/M2-37地块〔原康桥单元GS1204-M1-18地块〕)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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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康桥单元GS20402-M1/M2-37地块〔原康桥单元GS1204-M1-18地块〕)后,本项目以打造未来智能制造示范区为主要目标,作为产业发展用地,同时配建适量的配套功能。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2.5亿元(总投资金额包含前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该金额为预计金额,公司将进一步研究本项目投资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投资额为准。后续执行中如实际投资总额未超出上述暂定金额,则不再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若因项目实际需要导致累计投资金额超过暂定总金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或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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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15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茅李峰,潘明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茅李峰及其配偶潘明预计在2025年度为公司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金额以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505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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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5 | 交易金额:2764.56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茅李峰,潘明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茅李峰及其配偶潘明预计在2024年度为公司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金额以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50425: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2764.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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