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145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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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9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与转让方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浙商证券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增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本公司)股份1,116,177,154股,占国都证券股份总数的19.1454%。上述股份变动事项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报告书。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
公告日期:2020-03-0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3667404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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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马玲芝,张亦斌 | ||
交易概述: 日前,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创投”)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玲芝女士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马玲芝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张亦斌先生拟将持有的*ST新海343,667,404股股份转让给国都创投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
公告日期:2023-07-03 | 交易金额:2682089.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存贷款,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联营企业,孙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存贷款,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682089.7000万元。 2023070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4-27 | 交易金额:588227.6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存贷款,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联营企业,孙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存贷款,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0623: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7: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为5,882,276,770.32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原始质押股数:2058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6至 -- |
出质人: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质人)质押205,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8%。本次质押的股份中不存在限售条件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26日起至出质人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本次质押股份的目的系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公司股东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质人和质押权人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中约定:“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国都证券股东大会会议欲通过的决议可能将导致质押股票的价值减损或者损害质权人利益的,出质人不得投票赞成该等决议。”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56%的股权)系质押权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出质人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持有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39%的股权、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万盛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得知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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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8-17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24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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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原始质押股数:2058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6至 -- |
出质人: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质人)质押205,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8%。本次质押的股份中不存在限售条件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26日起至出质人履行完毕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本次质押股份的目的系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公司股东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质人和质押权人签订的《股票质押合同》中约定:“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国都证券股东大会会议欲通过的决议可能将导致质押股票的价值减损或者损害质权人利益的,出质人不得投票赞成该等决议。”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56%的股权)系质押权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出质人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持有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39%的股权、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万盛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得知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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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26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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