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湃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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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2025-12-16 发布公告:
2025-09-16 发布公告: 《兴湃至美:太平洋证券关于拟单方解除与安徽兴湃至美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5-09-04 发布公告: 《兴湃至美:太平洋证券关于拟单方解除与安徽兴湃至美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5-08-26 发布公告:
2025-08-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28元,净利润227.7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13%
2025-08-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3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29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
2025-05-28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审议《安徽兴湃至美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04-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30元,净利润239.1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0.86%
2025-04-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8 参控公司: 参控安庆市来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桐城市兴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桐城市启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桐城市德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桐城市时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桐城市生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桐城市鸿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18-11-13 股权转让: 王小中拟转让公司9.13%股权给朱春贵,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朱春贵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协议转让增持公司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5%。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50%。王小中于2018年11月12日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公司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5%。王小中直接持股4,869,000股,占比60.86%,朱春贵直接持股1,800,000股,占比22.50%。
2018-11-02 资产出售: 拟出让安徽兴湃至美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出售方:安徽兴湃至美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湃至美”)交易对手:王小中交易标的:安徽兴湃至美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交易事项:股东王小中回购兴湃至美资产交易价格:6,042,715.74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08-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王小中,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彭正闩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对兴湃至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王小中、彭正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7-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股东朱春贵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朱春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构成股票交易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朱春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