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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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 增发A股 | 2021-03-23 | 1.04亿 | - | - | - |
| 2020-02-14 | 增发A股 | 2020-02-20 | 1175.8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1-03-18 | 交易金额:466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裕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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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何仲贵,邱诗,王永军等 | ||
| 交易概述: 为实现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亚药业”)拟以发行股票方式收购苏州裕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裕泰”)100%股权。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670号】《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苏州裕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46,599,992.40】元,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拟合计持有苏州裕泰100.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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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2-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9.13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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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宁夏挚信康亚医药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宁夏悦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悦星基金一直积极办理相关手续,但因政策调整,其已无法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悦星基金拟与已备案的基金公司合作,将其持有的康亚药业股份转让予对方,拟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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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7 | 交易金额:961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北京爱力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拜斯特福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北京兴德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委托研发,开发及生产,担保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北京爱力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拜斯特福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北京兴德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委托研发,开发及生产,担保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562.0000万元。 20250522:股东大会通过。 20250827:因研发进度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发生金额500,000.00元。 202509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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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7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何仲彤,赵萍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5,000万元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已届满,拟再次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关联方董事长何仲彤及其配偶需要为公司向银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涉及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石嘴山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宁夏银行等,连带保证责任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2025091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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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8-14 | 原始质押股数:6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8-10至 -- |
| 出质人:何仲森 | ||
| 质权人:中卫市乐农生态移民产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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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何仲森持有公司股份69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1.073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9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8月10日在中国结算申请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中卫市乐农生态移民产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用于为其关联方向中卫市乐农生态移民产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资金用于其控制的公司经营所需。根据质押权人的要求,股东何仲森质押股份已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并取得通知书,同时已向中国结算提交了质押登记,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尚未取得中国结算办理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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