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以医药研发为核心驱动力,聚焦化学药品领域,化学药品制造与医药合同外包服务。

  • 产品类型:

    化学药品制造、羟苯磺酸钙胶囊、吲达帕胺缓释片、眼用制剂、羟苯磺酸钙原料药、医药合同外包服务

  • 产品名称:

    化学药品制造 、 羟苯磺酸钙胶囊 、 吲达帕胺缓释片 、 眼用制剂 、 羟苯磺酸钙原料药 、 医药合同外包服务

  • 经营范围:

    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滴眼剂、眼用凝胶、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销售;新药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304.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8.00%
  • 浙江鸿济医药有限公司
  •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浙江鸿济医药有限公司
996.09万 6.48%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965.12万 6.28%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87.58万 5.12%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6.87万 5.12%
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768.53万 5.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55.2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6.35%
  •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
  • 深圳振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沧县康复药用包装材料厂(普通合伙)
  • 成都市科隆化学品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492.69万 20.94%
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
93.85万 3.99%
深圳振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2.97万 3.95%
沧县康复药用包装材料厂(普通合伙)
88.25万 3.75%
成都市科隆化学品有限公司
87.52万 3.7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884.6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3.4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 浙江视方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82.99万 18.53%
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2216.69万 13.33%
浙江视方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168.05万 13.0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50.91万 4.51%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665.99万 4.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36.7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1.81%
  •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松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南京新化原化学有限公司
  • 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745.83万 30.0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01万 3.15%
青岛松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76.46万 3.08%
南京新化原化学有限公司
68.34万 2.76%
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
68.15万 2.7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989.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6.5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56.05万 20.20%
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2548.06万 18.02%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088.52万 7.7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6.76万 5.4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20.36万 5.0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14.4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2.72%
  •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弘康胶囊有限公司
  • 宁夏电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沧县康复药用包装材料厂(普通合伙)
  • 青岛松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523.76万 27.47%
浙江弘康胶囊有限公司
94.08万 4.93%
宁夏电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77.35万 4.06%
沧县康复药用包装材料厂(普通合伙)
64.96万 3.41%
青岛松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54.34万 2.8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023.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6.0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99.63万 12.18%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063.81万 7.62%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69.07万 6.23%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00.02万 5.02%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690.66万 4.9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11.7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9.77%
  • 上海盈顺化工有限公司
  •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弘康胶囊有限公司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盈顺化工有限公司
271.59万 15.18%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179.33万 10.02%
浙江弘康胶囊有限公司
93.18万 5.2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02万 4.81%
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
81.59万 4.5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079.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7.03%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72.48万 4.83%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89.07万 4.36%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579.06万 3.20%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439.26万 2.43%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99.64万 2.2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45.8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5.21%
  • 上海大业化工有限公司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 沧县康复药用包装材料厂(普通合伙)
  • 宁夏电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大业化工有限公司
279.40万 13.19%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8.28万 6.06%
南京华虹化工有限公司
124.35万 5.87%
沧县康复药用包装材料厂(普通合伙)
111.52万 5.26%
宁夏电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02.31万 4.83%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医药研发为核心驱动力,聚焦化学药品领域,化学药品制造与医药合同外包服务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医药企业。  在化学药品制造方面,公司在巩固心脑血管疾病、老年慢性病和眼科疾病制剂及原料药等业务的基础上,以研发优势为依托,积极探索开拓新的药品市场。公司已经获批生产的化学药品主要包括羟苯磺酸钙胶囊、吲达帕胺缓释片和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等,其中羟苯磺酸钙胶囊在国内同类产品中首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自主新药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WJ-39已于2022年取得临床批件,目前正在进行I期临床试验。WJ-39是一种全新的醛...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医药研发为核心驱动力,聚焦化学药品领域,化学药品制造与医药合同外包服务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医药企业。
  在化学药品制造方面,公司在巩固心脑血管疾病、老年慢性病和眼科疾病制剂及原料药等业务的基础上,以研发优势为依托,积极探索开拓新的药品市场。公司已经获批生产的化学药品主要包括羟苯磺酸钙胶囊、吲达帕胺缓释片和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等,其中羟苯磺酸钙胶囊在国内同类产品中首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自主新药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WJ-39已于2022年取得临床批件,目前正在进行I期临床试验。WJ-39是一种全新的醛糖还原酶抑制剂,主要用于糖尿病性肾病的治疗,临床前的药效学研究表明,该产品在抑制肾脏氧化应激、炎症反应和纤维化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该产品的研发有望为糖尿病性肾病患者提供更佳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YT459101冻干粉针用于前列腺癌的治疗,正在进行临床前申报的相关工作。
  在医药合同外包服务方面,公司采用受托研发服务和自主立项研发服务双线发展的战略,依托长期研发形成的技术优势以及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CRO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此外,结合自身研发生产一体化优势,公司在CDMO业务方面重点发力,已与多家公司签署CDMO合同。
  公司经营模式在巩固原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充分利用MAH制度带来的良好机遇,结合固有的技术优势和市场需求,将业务范围主动向产业上游延伸,对外开展CRO、CDMO等医药合同外包服务,商业模式从单一的仿制药和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转变为化学药品制造+医药合同外包服务协同发展模式。
  公司化学药品制造业务的销售分为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针对化学制剂,由于医药行业的监管政策,公司的经销商均为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药流通企业,其再将产品销售到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店等终端客户。其中经销模式又根据经销商是否承担推广职能分为配送经销模式和推广配送经销模式。此外公司亦存在少量化学制剂产品采取直销模式,即由公司直接销售给非公立医院、连锁药店等终端客户。针对原料药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均采用直销模式。
  公司医药合同外包服务以医药技术研发为核心,分为受托研发服务、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及其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合同外包服务为直销模式。受托研发服务是由客户选择研发标的,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研发服务;根据其研究阶段的不同,受托研发服务可进一步划分为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服务以及其他零星服务,其他零星服务主要为向客户提供的单笔金额较小的研究或检测服务,包括杂质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溶出相似性研究等服务。
  在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服务方面,公司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加快药品开发速度,并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公司相关部门定期搜集药品相关信息,选择药效确切、市场前景较好、具有一定技术壁垒的药品进行自主立项、提前研发。待此类自主研发项目取得一定阶段的研发成果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与报价情况,择机将前述项目推荐给客户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后续研发服务。
  其他服务则主要是接受客户委托提供生产服务。
  2、经营计划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达成情况: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378.82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54%;净利润2,41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31%;主要原因是:医药合同外包服务收入较上年下降,研发投入增加,IPO费用增加。
  (2)新药研发:完成单剂量0.1%玻璃酸钠滴眼液项目、单剂量0.3%玻璃酸钠滴眼液等6个药品项目申报,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通知书;新药品美洛昔康滴眼液实现转让;依帕司他片项目申报时间从2023年末调整至2024年上半年申报。
  (3)上市工作情况:公司按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北交所上市资料申报。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考虑,2023年12月27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撤回申报文件的申请,并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北交所终止上市审核的决定。
  (4)韩国COS现场核查认证工作按期完成,于2023年6月收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签发的原料药品注册证。
  (5)多剂量滴眼剂扩产计划,因设备成熟度有待提高,经董事会审议2023年经营计划调整方案时该计划暂缓执行。
  (6)元康药业项目建设进度达预期,完成总项目建设70.93%。
  (7)人效指标计划完成62万元/年.人,实际完成62.8万元/年.人。
  (8)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环保处罚和市场供应断货情况。
  (9)营销中心:依据各省院外市场情况,按产品组、销售渠道新增销售人员;各大区深入细化各省的销售工作,进行分工、替换和评估工作;依据各省昊畅集采接续情况适时新增销售人员。对销售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即对不同区域销售人员依据市场现状和个人优势,适时对属地人员工作职责、绩效考核做出相应调整。
  围绕销售能力、专注程度、销售模式、资信状况、经济实力和公共关系六项标准选择客户。对客户进行差异化管理,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建立与客户稳定、持久的伙伴关系:储备和优选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和连锁渠道的意向客户;重点关注新客户数量和销售贡献率;制定客户分层管理原则,在销售政策、市场支持等方面做到差异化;关注重点客户,有针对性的扶植、赋能客户。针对院外市场:加强开展OEM产品上量工作。
  (10)CDMO和CRO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新签订CDMO和CRO合同共计13份,金额合计5,935.80万元,其中完成一项技术转让项目,转让金额1,340万元。新增客户黑龙江省实信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荣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康药业集团(黄石)有限公司,各项目正有序进行中。
  (二)行业情况
  一、行业概况
  医药制造业一直是我国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将发展医药制造列为建设制9造强国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认为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制造业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及细分领域“十四五”规划明确,在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医药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同时,向国际化高端水平迈进,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在中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全面三胎政策开放、政府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以及大健康产业推动医药消费升级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中国医药产品需求市场不断增长,国内医药行业持续发展,医药行业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2023年7月4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公开发布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这三大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要求和关系进行了明确说明。《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制定和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化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
  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应运而生。药品标准是药品监管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每个环节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对于这项工作的管理办法,在中国药政体系中的很长时间里都存在着管理上的空白,为了弥补这项工作的缺陷,早在2022年12月,国家药监局就针对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集意见。此后,在2023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第二次征求意见,并对之前业界反馈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调整。国家药监局方面明确,新版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持有人经评估其执行的药品标准不适用新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有关要求的,应当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补充申请并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证据。符合规定的,核准其药品注册标准。新版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执行药品注册标准的,持有人应当及时开展相关对比研究工作,评估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方法、限度是否符合新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要求。对于需要变更药品注册标准的,持有人应当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相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备案或者报告,并按要求执行。新版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后,持有人应当及时对执行的药品标准进行评估,对于新版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前生产的药品,可以继续上市流通。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药监局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随着《办法》的发布,同时配合近年来国家连续颁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等对仿制药供应保障和使用规范的强化,以及《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等政策对创新药临床试验的进一步规范,我国药品商业化的门槛进一步提升,使商业化药品更加有质量和临床意义保障,同时也会对重视质控和药品合规性方面的相关企业提供更多支持。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明确: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2018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不再统一设置评价时限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企业经评估认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期评价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认定后,可予适当延期。逾期再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措施:公司主要产品均已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报告期末,羟苯磺酸钙胶囊、美洛昔康片、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已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带来的风险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是近年来对医药企业影响较为深远的政策之一,截至2023年7月底,国家共组织了八批次九轮药品集中采购,伴随国家集采的有序推进及省级/省际联盟集采的陆续展开,集采流程逐步规范,管理水平也日益精益化,药品覆盖范围不断扩宽,品种数量持续提升。第七批国采开始采用TO6淘汰规则,将同品种最高顺位和最低顺位的价差倍数排名前6的产品淘汰出具,再这一规则的影响下,品种比值趋于更低,同品种中选价差进一步缩小。2021年2月,公司主要产品羟苯磺酸钙胶囊中标国家集中采购,中选省份为浙江、湖北、湖南、安徽、山西、内蒙古和宁夏,集采中标期为三年。如果公司之前已中标的产品在协议期满不能顺利续标,或者主要产品无法参与、未能中标新的带量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措施:公司集合集采规则、采购量分配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在完成报量任务的同时,依据各省一致性评价政策和药品使用政策有序开展开发及替换,开拓院外市场,加大终端覆盖,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其他产品的布局,引入新客户,增加销售额。另一方面,加强品牌形象打造,助力提升院外市场销量。
  药品原料价格波动所引致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料主要为原料药、辅料等,其价格受垄断因素、经济周期、国家环保政策日益趋紧的影响上涨幅度较大。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具有一定的影响。措施:通过规模化采购,控制采购节奏和采购量以适应多变的原料行情,降低采购成本,以优惠价格取得稳定的原料供应保障;不断强化原材料采购的风险防控力度,合理控制库存水平。加强生产成本控制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提高收率、升级设备自动化程度达到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等措施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
  新药研发失败的风险
  医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及研发投入较高的特点。研发的产品市场调研、处方工艺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试验、申报资料撰写与整理、申报现场核查等不同阶段,均需投入大量资金且存在较大风险。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项目研发周期延长,研发投入增加,甚至导致研发失败。措施: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降低投资风险:1、立项依据充分:做好研发项目立项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对产品的工艺设计、技术路线等有清晰的认知和规划;2、决策过程严谨。研发项目立项上,聘请专家对收集的数据信息进行系统的科学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3、研发进度可控:根据双方确定的研发进度表结合实际进度情况,及时跟进对接,力求研发项目尽快达到结点。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医药行业是典型的人才密集型行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由核心技术人员等组成的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科研团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内部晋升制度不能落实,将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措施:考虑到企业发展需要及实际支付能力,公司对核心岗位及市场供应稀缺人员采取薪酬领先策略,对市场供应充足人员薪酬采取市场跟随战略,以保证企业既避免关键人才流失,又合理支付人工成本,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通过内部晋升,使员工能够实现薪酬稳步增长;实行了颇具竞争力的技术创新奖励制度,将个人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紧密联系,以保证技术研发团队的稳定;公司还建立有委托培养制度,优秀的研发人员可以带薪深造;研发中心的升级改造后,给员工提供了更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自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保控费、国家集中采购等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药品终端招标采购降价幅度较大。公司产品未来可能面临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销售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措施:公司加强内控、优化业务流程,降低成本,提倡优化、创新,通过多种措施控制价格,减缓价格下降带来的利润压力;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战略伙伴的关系,积极拓宽供应商渠道控制产品成本水平;通过优化市场布局,引入新客户,增加销售额,减少利润压力。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