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于本年度,公司及集团之主要业务为于中国投资物业租赁及于海外买卖及租赁之物业。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本年度之收益增加约18.4%至约117,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经重列):99,3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终止经营酒店业务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公司、eLong,Inc.(‘买方’)与万达酒店管理(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或‘万达酒管’)订立买卖协议(‘买卖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出售事项’)。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完成。
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目标集团’)之业务(包括酒店营运及管理服务以及酒店设计及建设管理服务)被分类为终止经营业务,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分部资料内的相应项目已重列。
目标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期间录得除税前溢利约81,500,000港元。于出售事项完成后,目标集团之财务业绩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起不再并入集团账目。
物业业务中国桂林项目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公司与万达商业地产(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万达中国香港’)以合营企业之形式收购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之一块国有土地,其中公司及万达中国香港分别持有51%及49%权益。本项目(‘桂林项目’)地处桂林市高新区中心区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33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153,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和177,000平方米的商铺、住宅等销售物业。
桂林项目的所有可售住宅及零售物业均已售出,桂林高新万达广场购物中心(‘万达广场’)已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开业。万达广场商业出租与经营状况良好,目前已成为桂林市首屈一指的地标式商业中心。
收益性质及业务模式于本年度内,集团作为物业拥有人持有并营运万达广场。桂林项目收益的主要来源为向租户收取租金收入及相关管理费。租户销售表现及客流量作为引流能力的营运指标,不直接构成集团收益,惟租户销售表现有助支持万达广场之租金水平及出租率保持稳定。
万达广场本年度全年维持100%出租率,亦达成100%的租金收缴率。租金收入包含固定租金、最低保证租金及营业额租金。本年度,租金收入增长率同比减少约1.63%,而去年则增加约7.6%,乃主要由于市场环境转弱及续租时调整租金所致。此外,按营业额计算的租金亦随租户销售表现变动而减少,导致本年度租金收入整体略有下降。
美国芝加哥项目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与债务人及担保人签订强制执行协议,以强制执行作为因出售公司于Parcel C LLC(‘芝加哥项目’)之权益所产生之部分递延金额之担保的按揭(‘按揭’)。按揭项下Parcel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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