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集团的主要业务为风场运营、新能源开发。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收益约为12,404,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为13,30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溢利约为85,042,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为254,000港元,主要因为财务担保合约转回收益84,222,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展望中国能源产业发展前景,能源安全保障、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任务更加紧迫、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明朗、清洁能源技术及储能技术快速迭代、源网荷储建设同步推进,新能源电力消纳与送出能力快速提升,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进入快速增长期。
中国政府积极稳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电力系统转型、提升新能源占比,稳步推进电力碳中和,助力‘双碳目标’的落实。
中国政府在巴黎气候峰会上宣示了中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达成‘碳中和’的目标(简称:‘双碳目标’),推动绿色能源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通过深化改革推动电力系统转型、提升新能源占比,稳步推进电力碳中和,助力‘双碳目标’按计划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陆续发布,为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指明了方向。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预计2023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并稳步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站和终端储能。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有利于集团进一步提升风电场业务的发展质量。
当前至2030年,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各产业用能形式将向低碳化发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新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目前,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体系和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建设。
集团在保持风电场业务稳健运营的基础上,努力推动新能源项目市场开发工作,并稳步推进适度扩大新能源项目运营规模的可行性。此外,集团持续推进论证储能系统的研究和开发,持续推进‘风光氢储’一体化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