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东源县船塘现代农业综合体项目(黄沙基地)”。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康先生控制的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晖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发行对象。其中,东晖投资承诺认购金额1,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即如东晖投资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导致最近十二个月内增持股份数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则东晖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以东晖投资最近十二个月内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为限。2022年6月21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东晖投资签订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20708: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了修订。
20220726:股东大会通过
20221001: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360),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1025: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60号)。
20221118: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6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30221:公司本次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主要基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描述统一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0304: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6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309: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22: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3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323: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相关规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审批流程发生变化,《股份认购协议》中涉及的相关表述及条款也需进行相应修订。因此公司根据注册制下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东晖投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0408: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30529: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230602: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和修订,形成《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30908: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30920:披露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二次修订版)
20231120: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31216: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20231227: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