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基金”)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80,000,000股(含本数)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公司已与发行对象新能源集团签署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
定新能源集团以现金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与发行对象国有基金签署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国有基金以现金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2%;新能源集团、国有基金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0240116:股东大会通过。
20240316:披露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41128:股东大会通过
20250111:2024年12月13日,能源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原新能源集团的议案》,决议能源集团吸收合并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能源集团予以注销,新疆能源集团作为存续的法人主体,直接持有立新能源47.3787%的股份,新疆能源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2024年12月24日,新能源集团与新疆能源集团签订了《公司合并协议》。截至目前,新能源集团持有的立新能源47.3787%股权划转至新疆能源集团事宜,尚未在中登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鉴于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公司与发行对象能源集团签署《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能源集团以现金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能源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0250205: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