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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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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2048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12-11 交易金额:5.3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动力”“标的公司”)为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众”)的全资子公司,是为承接上汽大众拟出售的上海嘉定区发动机一厂土地、厂房、设备和相关业务而专门设立的公司。为促进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和智能底盘领域的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相关零部件产品的快速发展,同时避免新业务及客户订单波动给公司稳定经营带来的风险,经公司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汽大众持有的峰梅动力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控股”)共同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购买上汽大众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宁波华翔购买标的公司40%股权,峰梅控股购买标的公司60%股权,待新业务运行稳定并达成预期效果后,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业务整合。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公告日期:2025-11-25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上海瓴智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5%合伙份额

买方: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4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拟参与投资上海瓴智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其中华翔启源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该基金的管理人为珠海高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将主要围绕具身智能产业链相关的创新企业进行投资。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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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1 3.70亿 14.88亿 11.18亿 --
合计 1 3.70亿 14.88亿 11.18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富奥股份 其他 0.00 未公布% 11.18亿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2-07-30 交易金额:56193.11 万元 转让比例:5.99 %
出让方:宁波华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周晓峰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周晓峰先生为宁波华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让华翔投资持有的5.99%上市公司股票,旨在适应企业内部管理实际需要。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支配的股份数量仍保持不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72,551,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6%。
公告日期:2019-12-20 交易金额:63162.42 万元 转让比例:7.78 %
出让方: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华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周晓峰先生为宁波华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华翔投资协议受让宁波峰梅持有的7.78%上市公司股票,旨在适应企业内部管理实际需要。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支配的股份数量仍保持不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84,683,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6-04-22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为扩展新兴产业机会,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联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拟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股份”)、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旗智创新中心”)在新兴业务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公告日期:2025-12-11 交易金额:212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动力”“标的公司”)为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众”)的全资子公司,是为承接上汽大众拟出售的上海嘉定区发动机一厂土地、厂房、设备和相关业务而专门设立的公司。为促进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和智能底盘领域的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相关零部件产品的快速发展,同时避免新业务及客户订单波动给公司稳定经营带来的风险,经公司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汽大众持有的峰梅动力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控股”)共同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购买上汽大众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宁波华翔购买标的公司40%股权,峰梅控股购买标的公司60%股权,待新业务运行稳定并达成预期效果后,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业务整合。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9-27 原始质押股数:11265.9699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9-25至 --
出质人: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9月25日将其持有的11265.9699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29 原始质押股数:6620.2091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27至 --
出质人: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7日将其持有的6620.2091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解押公告日期:2024-09-27 本次解押股数:6620.2091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4-09-25
解押相关说明: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09月25日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的6620.2091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