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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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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2048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12-11 交易金额:5.3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动力”“标的公司”)为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众”)的全资子公司,是为承接上汽大众拟出售的上海嘉定区发动机一厂土地、厂房、设备和相关业务而专门设立的公司。为促进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和智能底盘领域的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相关零部件产品的快速发展,同时避免新业务及客户订单波动给公司稳定经营带来的风险,经公司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汽大众持有的峰梅动力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控股”)共同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购买上汽大众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宁波华翔购买标的公司40%股权,峰梅控股购买标的公司60%股权,待新业务运行稳定并达成预期效果后,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业务整合。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公告日期:2025-11-25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上海瓴智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5%合伙份额

买方: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4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拟参与投资上海瓴智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其中华翔启源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该基金的管理人为珠海高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将主要围绕具身智能产业链相关的创新企业进行投资。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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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1 3.70亿 14.88亿 11.18亿 --
合计 1 3.70亿 14.88亿 11.18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富奥股份 其他 0.00 未公布% 11.18亿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2-07-30 交易金额:56193.11 万元 转让比例:5.99 %
出让方:宁波华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周晓峰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周晓峰先生为宁波华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让华翔投资持有的5.99%上市公司股票,旨在适应企业内部管理实际需要。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支配的股份数量仍保持不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72,551,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6%。
公告日期:2019-12-20 交易金额:63162.42 万元 转让比例:7.78 %
出让方: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华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周晓峰先生为宁波华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华翔投资协议受让宁波峰梅持有的7.78%上市公司股票,旨在适应企业内部管理实际需要。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晓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支配的股份数量仍保持不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84,683,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12-11 交易金额:212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动力”“标的公司”)为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众”)的全资子公司,是为承接上汽大众拟出售的上海嘉定区发动机一厂土地、厂房、设备和相关业务而专门设立的公司。为促进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和智能底盘领域的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在新能源动力领域相关零部件产品的快速发展,同时避免新业务及客户订单波动给公司稳定经营带来的风险,经公司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汽大众持有的峰梅动力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控股”)共同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购买上汽大众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宁波华翔购买标的公司40%股权,峰梅控股购买标的公司60%股权,待新业务运行稳定并达成预期效果后,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业务整合。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公告日期:2025-09-29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宁波峰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峰梅匹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为了锁定上游产业机会,支撑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在新兴产业的长期发展,把握业务机会,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峰梅化学及其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宁波峰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梅化学”)和宁波峰梅匹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梅匹科”)共同投资设立宁波峰梅匹意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万元,持股占比30%,峰梅化学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持股占比60%,峰梅匹科以货币方式出资500万元,持股占比10%。合资公司主要进行聚醚醚酮(PEEK)材料的研发与应用,针对其生产的相关产品,宁波华翔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享有合资公司的优先供货和相应的优惠价格的权利。 20250929:2025年9月28日,合资公司与吉林大学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资公司出资3000万元获得吉林大学拥有的与PEEK工业化量产相关的中国专利及专有技术(以下简称“许可技术”)的普通实施许可,期限为20年;同时,合资公司聘请吉林大学的专家教授等技术团队提供相应的全套技术服务与培训。获得授权后,合资公司将依据许可技术开展PEEK材料的聚合、提纯、改性、型材加工及复合增强工艺的研发与试生产。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9-27 原始质押股数:11265.9699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9-25至 --
出质人: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9月25日将其持有的11265.9699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29 原始质押股数:6620.2091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27至 --
出质人: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7日将其持有的6620.2091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解押公告日期:2024-09-27 本次解押股数:6620.2091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4-09-25
解押相关说明:

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09月25日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的6620.2091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