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2,404,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本次发行对象为战略投资者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晓玲女士。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与发行对象宝地投资、胡晓玲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20200523:股东大会通过
20200616: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如下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16.52元/股调整为16.465元/股【调整方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含税)=16.52-0.055=16.465元/股】。
20200620:近日,公司收到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地投资”)《关于认购天顺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完成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宝地投资将认购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后于近日接到答复,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第七条第(四)项和第五十四条规定,国有股东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暨宝地投资审核批准即可。
20200723: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00805: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88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00829: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20200909: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0200919: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公司修订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20201028: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201110:2020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1208: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7号)。
20210514:股东大会通过
20210528: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6.465元/股调整为11.71元/股。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2,987,200股调整为4,200,191股。
20211026: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200,19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