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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Bank Of Suzhou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银行 — 城商行Ⅱ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suzhoubank.com
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资金业务及其他业务。
产品名称: 公司业务 、个人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最终控制人: -
董事长: 崔庆军 董  秘: 朱敏军 法人代表: 崔庆军
总 经 理: 王强 注册资金: 36.67亿元 员工人数: 5944
电  话: 86-0512-69868509 传  真: 86-0512-65135118 邮 编: 215028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公司简介: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资金业务及其他业务,主要产品有“信保贷”、“征信贷”、“健康园区”、“健康苏州掌上行”、“苏食惠”。被评为“2019年度最佳品牌建设中小银行”、中国电子银行金榜奖“最佳企业网银创新奖”等。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崔庆军 董事长,执行董事
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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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强 执行董事
15.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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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伟 执行董事
11.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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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钱晓红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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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建其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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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张姝 董事
1.7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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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统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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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汉文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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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兰奇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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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志青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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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刘晓春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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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范从来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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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12-24 发行数量:3.33亿股 发行价格:7.86元
上市日期:2019-08-02 发行市盈率:12.0100倍 预计募资:25.7亿元
首日开盘价:9.43元 发行中签率 0.13% 实际募资:26.2亿元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设立.1、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内部审议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的精神,结合苏州市区经济结构、发展和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现状,2004年1月19日,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关于同意组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拟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东吴农商银行。
  2004年3月19日,苏州...查看全部▼

  (一)设立.1、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内部审议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的精神,结合苏州市区经济结构、发展和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现状,2004年1月19日,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关于同意组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拟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东吴农商银行。
  2004年3月19日,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组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议,一致同意:
  (1)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组建东吴农商银行;
  (2)新设立的东吴农商银行承继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债权债务;
  (3)同意清产核资和净资产处置方案,并授权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聘请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确认资产,并授权筹备领导小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论证;
  (4)2004年1月1日至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后,其盈利或亏损由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社员承担;
  (5)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股金在清产核资量化基础上,按自愿原则优先转为东吴农商银行股份。
  2、2004年4月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增资.为了顺利组建东吴农商银行,2004年2月24日,江苏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关于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等6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27号),原则同意常熟市等6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增资扩股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4]15号)以及发行人提供的《关于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苏东农筹发[2004]1号)、《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于2004年4月底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股金由原来的15,000万元增加至50,006.15万元。
  2004年4月22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4)第520号),截至2004年4月22日止,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5,006.15万元,其中,江苏吴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法人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1,550万元;龚炳根、姚金荣等1,511个社会自然人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8,447万元;徐锡伟、朱理清等922个内部职工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5,009.15万元。
  2004年5月18日,苏州银监分局下发《关于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注册资本和章程的批复》(苏州银监发[2004]111号),同意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6.15万元。
  3、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清产核资.2004年7月5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天中评字(2004)第025号),经评估,截至2003年12月31日,本次所评资产的账面值为7,367.83万元,评估价值为26,065.22万元。
  2004年7月7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出具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443号)、《财务审核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443-1号)。
  2004年8月12日,苏州天中会计事务所根据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的验收整改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深入细致的复查,出具了《关于“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报告”的调整补充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443-2号),经调整后截至2003年12月31日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为13,748,600,764.52元,负债总额为13,597,002,271.33元,净资产为151,598,493.19元。
  2004年8月1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府[2004]112号),成立了东吴农商银行筹备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清产核资结果,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东吴农商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共同签署了《苏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净资产确认书》,清产核资确认的净资产为15,159.85万元,其中的原股金15,000万元按照1:1的比例归属原股东,根据原股东的意愿,可以转作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股金,也可以退还;法定公益金属于职工权益,转作农村商业银行的公益金,用于农村商业银行今后的职工福利。
  2004年8月16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组建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函》(苏府函[2004]29号)。
  2004年9月29日,银监会出具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264号)。同意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6]5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确认苏州银行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综上,本行认为本行前身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就净资产处置履行了清产核资、净资产确认等程序,并已将处置方案等资料上报中国银监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16年11月11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复核报告》(万隆评核字(2016)第3026号)。对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事宜而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以200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天中评字(2004)第025号《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了评估复核。资产评估复核机构认为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中评字(2004)第025号《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方法选用恰当,结果合理。
  4、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和设立.2004年8月16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组建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函》(苏府函[2004]29号),同意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组建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
  2004年8月18日,筹备领导小组向中国银监会提交了《关于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苏东农筹发[2004]1号),申请筹建东吴农商银行,该申请文件包括《关于组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等文件。
  2004年8月,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东吴农商银行。《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协议》对东吴农商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宗旨、股份和注册资本、发起人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约定。
  2004年9月29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264号),同意东吴农商银行的筹建方案。
  2004年11月5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4]第558号)、《股东资格审核证明》(天中验字[2004]第558-1号),截至2004年10月28日,本行已收到全部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5万元。其中,江苏吴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46个法人股东合计认缴14,140万股,持股比例为28.28%;龚炳根等2,221个社会自然人股东合计认缴26,388.1万股,持股比例为52.77%;徐锡伟等1,228个内部职工股股东合计认缴9,476.9万股,持股比例为18.95%。
  2004年11月26日,东吴农商银行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实到股东代表118人,占总股份数的96%。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报告》、《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债权债务的议案》等13项议案,并选举产生了首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5、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开业.2004年12月2日,筹备领导小组上报《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苏东农筹发[2004]第4号)。
  2004年12月17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4]211号),同意东吴农商银行开业,并核准公司章程;东吴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东吴农商银行的债权债务。
  2016年8月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确认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合规性的请示》(苏府呈[2016]101号),确认苏州银行的设立更名、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内部职工持股、股权托管、国有股权受让和管理、股东超200人等事项,总体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了法定程序,产权清晰;如今后因以上事项出现争议,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2016年9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6]52号),确认苏州银行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004年12月21日,本行取得江苏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G10313050H0004)。
  2004年12月24日,本行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2103210)。
  ,400,本行的设立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设立过程中履行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并已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系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颁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设立过程中履行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并已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时的资产投入及改制行为符合中国银监会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职工、债权债务、土地及相关资产均由改制组建后的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承继,符合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纠纷争议。
  (二)本行设立后名称的演变.经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4月20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批复》(银监复[2010]164号)以及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9月19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0]440号)同意,本行更名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1日,本行取得江苏银监局换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36H232050001)。
  2010年9月25日,本行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000039152)。
  2011年3月17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隶属关系的批复》(银监复[2011]82号),本行的监管隶属关系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序列调整为中小商业银行监管序列。
  本行的该次更名已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的总股本为人民币3,333,375,334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于2022年6月30日,本行的总股本为人民币3,666,726,065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于2022年12月31日,本行的总股本为人民币3,666,731,275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行的总股本为人民币3,666,736,147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3-08-29
参股或控股公司:8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6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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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 5.35%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