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9-10-28 | 首发A股 | 2019-11-20 | 4.35亿 | 2022-06-30 | 2.19亿 | 53.28% |
| 公告日期:2025-09-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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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信宸资本设施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主要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将超过5%,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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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26 | 交易金额:7585.8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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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曾献彬,成都鑫和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和翔”或“标的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长期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推动市政环卫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曾献彬、成都鑫和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鑫和翔”)以现金方式对四川和翔进行增资,公司放弃对四川和翔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曾献彬拟增资6,985.85万元,增资价格为1.13元/注册资本份额(其中6,182.17计入注册资本,803.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成都鑫和翔拟增资600万元,增资价格为1.13元/注册资本份额(其中530.97计入注册资本,69.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四川和翔注册资本由15,664万元增加到22,377.15万元,其中新大正持有70%股权,曾献彬持有27.63%股权,成都鑫和翔持有2.3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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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6-08 | 交易金额:158.25 万元 | 转让比例:1.07 % |
| 出让方:胡伶 | 交易标的: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受让方:刘文波 | ||
| 交易影响:1、大正咨询本次吸纳新大正总裁刘文波先生作为合伙平台新的有限合伙人,是严格按照合伙平台设立的宗旨、原则与相关机制和规定执行的。此次转让仅是大正咨询内部的财产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之间的转让,大正咨询持有新大正的股份总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大正咨询仍持有新大正2,81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45%。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刘文波先生,2020年4月入职新大正,本次被吸纳为新合伙人前,通过新大正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45万股(该部分股份授予日为2021年5月19日,待登记完成后,将按照该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定期进行考核并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持有大正咨询财产份额。本次受让后,刘文波先生将新增持有员工持股平台1.07%财产份额(即间接新增持有新大正30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9%)。3、按照大正咨询《合伙协议》及《合伙事务执行细则》约定,吸纳新合伙人按其合伙份额所对应的新大正上一年度净资产价格计算,故本次转让给刘文波先生的1.07%份额,其转让价款总计1,582,487.17元(含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财产份额转让预计在2021年度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约450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约700万元,将计入当年费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5-09-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 交易方:信宸资本设施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主要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将超过5%,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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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02 | 交易金额:75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南阳新大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欧菲斯办公伙伴重庆有限公司,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劳务,购买产品,提供劳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南阳新大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欧菲斯办公伙伴重庆有限公司,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的接受劳务,购买产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合计为7520万元。 2025010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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