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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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7 | 首发A股 | 2020-04-08 | 3.61亿 | 2022-06-30 | 1124.70万 | 62.69% |
| 公告日期:2025-03-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越南朝阳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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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扩大生产规模,践行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越南朝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朝阳”)追加投资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用于公司位于越南河南省的海外生产基地的扩建。本次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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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9-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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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郭丽勤 | ||
| 卖方:沈庆凯 | ||
| 交易概述: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庆凯先生因病于2024年2月28日逝世,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由继承人继承。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0%,其中7,125,000股为董事、高管锁定股,2,375,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沈庆凯先生生前通过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健溢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0股、通过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鹏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50,000股,间接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7%。 (一)沈庆凯先生直接持股部分的权益变动公司收到沈庆凯先生的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丽勤女士提交的关于沈庆凯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继承权的《公证书》((2024)粤莞东部证字第6433号)。该《公证书》载明,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持有的9,500,000股公司股份为沈庆凯先生与其配偶郭丽勤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二分之一,即上述股份中,4,750,000股为郭丽勤女士个人财产,余下的4,750,000股为沈庆凯先生的遗产;其他合法继承人已声明放弃该遗产继承权,将由郭丽勤女士及其幼子各继承2,375,000股公司股份。因其幼子未成年,其幼子继承的公司股份,暂由法定代理人郭丽勤女士代为管理,并登记在郭丽勤女士名下。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持有的9,500,000股公司股份将全部非交易过户至郭丽勤女士名下。郭丽勤女士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上述股份继承事项申办非交易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的登记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为准。 (二)沈庆凯先生通过健溢投资间接持股部分的权益变动沈庆凯先生的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丽勤女士提交的关于沈庆凯先生健溢投资股权和股东资格继承权的《公证书》((2024)粤莞东部证字第6431号)载明,沈庆凯先生生前为健溢投资的股东,名下有健溢投资90%的股权,为沈庆凯先生与郭丽勤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二分之一份额,即健溢投资45%的股权及股东资格为郭丽勤女士个人财产,余下45%股权及股东资格为沈庆凯先生的遗产。其他合法继承人已声明放弃该遗产继承权,将由郭丽勤女士及其幼子各继承22.5%健溢投资股权及股东资格。因其幼子未成年,其幼子继承的健溢投资股权及股东资格,暂由法定代理人郭丽勤女士代为管理,并登记在郭丽勤女士名下。郭丽勤女士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健溢投资股权变更手续。上述股权变更前,郭丽勤女士持有健溢投资10%的股权及股东资格;股权变更完成后郭丽勤女士名下将持有健溢投资100%的股权及股东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健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股。上述股权变更登记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为准。 (三)沈庆凯先生通过宁波鹏辰间接持股部分的权益变动沈庆凯先生的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丽勤女士提交的关于沈庆凯先生宁波鹏辰财产份额和合伙人资格继承权的《公证书》((2024)粤莞东部证字第6432号)载明,沈庆凯先生生前为宁波鹏辰的合伙人,名下有宁波鹏辰49.2855%的财产份额,为沈庆凯先生与郭丽勤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二分之一份额,即宁波鹏辰24.6475%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为郭丽勤女士个人财产,余下24.6475%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为沈庆凯先生的个人遗产。其他合法继承人已声明放弃该遗产继承权,将由郭丽勤女士及其幼子各继承12.321375%宁波鹏辰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因其幼子未成年,其幼子继承的宁波鹏辰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暂由法定代理人郭丽勤女士代为管理,并登记在郭丽勤女士名下。郭丽勤女士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宁波鹏辰财产份额变更手续。上述财产份额变更完成前,郭丽勤女士持有宁波鹏辰0.43%的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变更完成后,郭丽勤女士名下将持有宁波鹏辰49.72%的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鹏辰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郭丽勤女士通过宁波鹏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将增加至3,480,000股。上述财产份额变更登记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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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6-26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苏州优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采购连接器产品及模治具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由全资子公司星联技术(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技术”)向关联方苏州优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瑞信”)采购商品,预计2025年度子公司星联技术与优瑞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2024年度星联技术与优瑞信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1.73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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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9-0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沈火土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飞达音响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将部分非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应负债分立至新设公司广州港湾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港湾科技”);经营性资产及业务则保留在飞达音响,分立后,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飞达音响股东中邦公司、伟溢投资收购分立后的飞达音响95.4091%股份。各方约定以2021年6月30日为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基准日及审计评估基准日。在目标公司完成分立后,公司分两期受让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95.4091%的股份:(1)第一期公司受让中邦公司所持目标公司75.4091%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035.8212万元(即按照完成存续分立后目标公司估值为人民币33,200万元确定)。(2)在第一期股份转让的交割完成之日起2年届满后180日内,公司受让伟溢投资所持目标公司20%的股份,转让价格为9.29*第二期股份转让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分立后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20%。飞达音响股东沈火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庆凯之近亲属,持有飞达音响3.0909%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与沈火土同为分立后飞达音响的股东,形成共同投资。 20211218:股东大会通过 20240905:近日,公司与伟溢投资、飞达音响原实际控制人何欢潮先生共同确认,朝阳科技受让伟溢投资所持有的飞达音响20%股权的先决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原协议的相关约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飞达音响已收到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核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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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10-20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0-18至 -- |
| 出质人:郭丽勤 | ||
| 质权人: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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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郭丽勤于2023年10月18日将其持有的2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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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4-11-21 | 本次解押股数:37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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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郭丽勤于2024年11月19日将质押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37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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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2-28 | 原始质押股数:3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2-24至 -- |
| 出质人:郭丽勤 | ||
| 质权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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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郭丽勤于2021年12月24日将其持有的3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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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3-10-20 | 本次解押股数:3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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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郭丽勤于2023年10月16日将质押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3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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