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汽车租赁及通勤巴士业务、资讯科技业务、大宗商品贸易及运输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本年度,集团录得综合收益约101,679,000港元,较相应年度约103,781,000港元减少约2%。减少主要来自汽车租赁及通勤巴士服务业务分部,该业务于本年度及相应年度分别录得收益约29,053,000港元及41,602,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汽车租赁及通勤巴士业务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起,集团已透过天马通驰集团经营汽车租赁及通勤巴士服务业务。现时,天马通驰集团三家主要附属公司为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天马通驰租赁’)(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天马通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天马通驰旅游’)(由天马通驰租赁持有49%股权的附属公司)及北京天马通驰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天马通驰新能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天马通驰集团拥有车队约600辆车,包括电动巴士、燃油巴士及其他车辆,每辆配备5个至59个座位。汽车租赁及通勤巴士服务业务根据特定人数需求、用车类型、点对点服务、订约定制服务、特定出行时间的路线╱通勤等情况,(i)为机构客户的雇员╱学生在办公地点╱学校与不同住宅社区之间往来提供用车;(ii)提供不配备司机的汽车租赁;及(iii)为商务、休闲旅行及各类政府大型活动提供配备司机的汽车租赁。
此外,集团凭藉在运输物流及资源管理上累积多年的经验,亦会根据同业及其他客户的需要,向其提供资源管理和规划服务。
本年度内,汽车租赁及通勤巴士业务整体表现平稳。受市场环境影响,集团延续审慎经营策略,将重心放在巩固核心客户及核心路线上,重点稳住学校班车业务及企业班车业务。虽然相关业务数量目前仍然不多,但客户基础及服务需求相对稳定,对集团维持基本营运规模及行业口碑具有重要意义。
本年度内,集团并未采取激进扩张策略,而是更注重经营质量及风险控制,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司机培训及安全管理、提升服务标准,并积极完善市场开拓及投标方案,为争取更多优质项目创造条件。管理层认为,在目前市场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稳住核心业务、提升行业竞争力、保持服务质素、灵活提升边际利润的扩张节奏,将更有利于集团在未来把握更具质量的增长机遇。展望未来,集团将继续立足学校班车及企业班车等核心场景,审慎拓展新客户及新项目,在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提升车辆利用率及业务覆盖范围,并为集团运输相关新业务提供运营经验及资源协同支持。
资讯科技业务
资讯科技业务方面,集团于上个财政年度已完成出售计算分析及处理中心设备,相关业务板块已按计划进行结构调整,整体资源配置更为聚焦。另一方面,集团透过CityGearLimited(‘CityGear’)相关平台开展的系统集成业务目前仍在稳健运行之中,并持续为集团带来业务支持。管理层认为,系统集成业务具备一定的技术延展性及客户服务黏性,可与集团在资源规划、运营管理及供应链协同等方向形成良好配合,未来将继续稳步发展,巩固其作为集团资讯科技板块稳定业务单元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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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贸易及运输业务集团一向认为,大宗商品贸易及运输业务与集团在运输管理、资源调度及供应链协同方面的既有能力具有较高契合度,亦具备良好的发展空间。集团于年内已就该方向完成前期筹备、合作磋商及区域市场调研等相关工作,并将其作为集团重点培育的业务方向之一。
诚如公司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刊发之自愿性公告所披露,公司已与哈尔滨鸿泽蒙进出口有限公司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有意向对方购买包括帝王蟹在内的船冻╱活体高档海鲜产品,并在后续合作中参与贸易专案及构建供应链,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购买╱进口货物、为贸易搭建供应链服务等项目合作;公司亦可利用其中国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平台,为合作项目提供金融、融资及基于大湾区面向东南亚、中东、欧洲等地区的转口贸易支持。双方并已设立专项工作组,按‘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推进上述合作。
基于此,集团拟围绕高端海产品打造由进口、暂养、批发以至终端零售的全链条业务模式,并计划先以深圳为中心的华南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地区作为重点发展市场,逐步建立覆盖上游供应、区域渠道及终端销售的业务布局。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该方向的发展,将集中资源支持其有序推进。管理层预期,该业务如能按计划逐步落地,除可为集团开拓新的业务收入来源外,亦有望带动集团在仓储、中转、冷链配送、区域及城市运输以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协同需求,将可进一步丰富集团的业务分布与发展空间。
集团将继续审慎有序地推进上述业务的各项前期工作,积极整合上游供应、区域渠道及下游销售资源,务求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可持续的业务模式。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团尚未就有关建议合作订立任何具体协议,其实际推行范围、节奏及规模将视乎后续磋商、市场及监管环境等多项因素而定。倘有关项目取得实质进展,集团将按照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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