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及铀贸易。
报告期业绩:
于本年度,集团收入增加约35.2%至约港币2,489,942,000元(二零二四年:约港币1,841,347,000元),毛利增加约16.0%至约港币271,591,000元(二零二四年:约港币234,155,000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本年度,集团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继续从事铀产品贸易业务。凭藉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为集团的最终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集团)(‘母集团’)在核能领域的优势,公司一直专注及发展铀产品贸易业务,并配合母集团的发展积极寻求优质铀资源项目。本年度,集团销售约8,770,000磅天然铀,实现营业收入约港币2,489,942,000元(二零二四年:约港币1,841,347,000元)。其中约1,620,000磅天然铀通过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出售,约2,620,000磅及1,780,000磅分别通过铀供应交易及铀代理交易(词汇‘铀供应交易’及‘铀代理交易’具有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的通函(‘二零二四年五月通函’)所赋予之涵义)出售予母集团,该等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于本年度,集团亦通过铀采购交易(词汇‘铀采购交易’具有二零二四年五月通函所赋予之涵义)为罗辛促成2,750,000磅天然铀贸易,该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铀采购交易及铀代理交易分别为集团带来代理收入约港币30,994,000元(二零二四年:约港币18,775,000元)及约港币13,657,000元(二零二四年:约港币5,798,000元)。
本年度,公司继续与蒙古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和协调。蒙古于二零二四年成立新政府,可为该国铀开采的发展带来积极讯号。根据市场公开可得资料,蒙古铀开采合作项目有新进展。管理层认为,该等发展可能为公司在解决其蒙古采矿项目的采矿权问题上提供一个更有利的地缘政治环境。公司将继续与蒙古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探索可能的途径以推动化解采矿权纠纷。公司将根据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适时发布进一步的公告,以向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任何重大进展。
尽管集团的联营公司SociétédesMinesd’AzelikS.A.(‘Somina’)仍面临严重现金流问题,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惟集团于本年度努力应对这一情况,与尼日尔政府保持密切沟通,并继续与Somina的其他股东商讨,以期于可预见未来制定初步复产计划。
业务展望:
诚如上文‘市场及业务回顾’分节所载,集团集中发展且将继续投入可动用资源发展铀产品贸易业务,并积极寻求优质的铀资源专案,重点关注在产项目,以配合母集团的发展。集团认为,透过此策略联盟,公司可借助母集团在核能领域的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巩固集团于铀产品贸易业界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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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十日的公告及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六日的通函(‘二零二六年二月通函’)所披露,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各附属公司)与中国铀业订立有关建议持续关连交易的二零二六年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同意(i)担任中国铀业集团的独家供应商,提供从亚洲及非洲以外地区的卖家采购的天然铀产品;(ii)担任中国铀业集团的代理,在市场上采购天然铀产品,以满足中国铀业集团的不时需求;及(iii)担任独家授权分销商,销售及分销罗辛铀矿出产的铀产品,再转售予全球各地(中国除外)的第三方客户。二零二六年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下的建议年度上限,已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日获独立股东在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集团认为,二零二六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与集团成为中国铀业集团在海外铀资源勘探、开发及交易的主要平台的战略追求一致,并有助集团进一步加强其铀贸易业务,以及扩大其在中国及全球市场的覆盖范围,从而增强集团的长远盈利能力。二零二六年框架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预期在集团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定期且持续地进行。作为中国铀业集团的成员公司,且考虑到集团被指定为中国铀业集团的采购平台的竞争优势,集团被视为在国际铀市场上处于更有利的战略地位。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集团将继续积极参与国际市场投标买卖,增加市场曝光度,并探索多种融资渠道,以配合铀贸易的扩张。集团矢志积极探索与新业务伙伴的贸易机会,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伙伴基础网络并持续壮大其铀贸易业务。
通过与中国核电供应集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集团得以巩固其在核能行业的地位,并对其国际采购实力产生协同效应。鉴于中国核电市场由少数核电集团主导,且进入铀贸易行业的门槛甚高,特别是向中国核电市场供应的天然铀产品,集团相信,订立持续关连交易不仅符合集团巩固其作为中国核电供应集团在海外铀产品分销、采购及贸易领域主要平台的地位的策略,亦能使集团把握中国日益增长的铀需求,进一步推动其在铀贸易业务分部的扩张,加强其国际市场地位及议价能力,从而长远巩固集团的盈利能力。
就集团的蒙古采矿项目,集团将继续与蒙古当局商讨解决集团投资其于蒙古的铀资源项目的勘探许可证到期事宜。
就集团的Somina项目,集团将与尼日尔政府保持紧密沟通并持续与Somina的其他股东商讨,以于可预见未来制定初步复产计划。
长远而言,集团亦旨在利用其最终母公司中核集团在核能领域的优势,拓展业务并使之多样化,开发具有合理回报的项目,并考虑到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全球铀市场整体供需动态,继续探索铀资源方面的潜在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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