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物业发展、物业销售及相关资产营运业务,业务重点集中于粤港澳大湾区内东莞、惠州及佛山等城市。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之收入为人民币141,226,000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民币181,683,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2%。
报告期业务回顾:
(b)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的土地储备约为222,475平方米(‘平方米’()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30,791平方米),主要包括位于佛山高明荷城片区地块(‘佛山项目’)、东莞嘉辉豪庭第四、五期及惠州罗浮公馆。此外,集团在东莞凤岗雁田村尚有一幅工业用地,土地面积约为23,862平方米,具潜在发展空间。
(c)三旧改造住宅项目—东莞嘉辉豪庭第四期住宅项目,年内交付50个单位,共录得收入为人民币84,699,000元,总面积约4,998平方米,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约人民币18,500元。
(d)另一三旧改造住宅项目—东莞嘉辉豪庭第五期,年内交付21个单位,共录得收入为人民币46,510,000元,总面积约2,721平方米,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约人民币18,600元。
(e)佛山项目方面,集团持续与地方政府保持紧密沟通,并密切留意市场变化,适时谨慎推进后续开发节奏,以保障风险可控与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集团认为龙凤山庄项目有助集团探索房地产销售以外的经常性及消费性收入,亦可与集团于东莞的住宅项目形成互补,提升区域吸引力及项目整体价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龙凤山庄项目已开始营运约四个月,录得入场人次约68,000人。由于该项目仍处于营运导入及内容优化阶段,其收入贡献尚未全面反映于本年度业绩。集团将持续根据市场反应、客流情况及营运数据,优化园区内容、营销策略及配套服务,务求逐步提升项目的营运效益。
(g)除文化旅游业务外,集团亦已开始培育与文创消费、潮玩产品及IP文化相关的新业务方向,包括发展积木潮玩品牌,作为拓展非物业销售收入及捕捉新兴消费市场机遇的补充尝试。近年,潮玩、收藏玩具、积木模型及IP授权产品逐渐延伸至收藏、社交、文化表达及品牌联名等多元消费场景,相关业务具备一定发展潜力。该业务现阶段仍处于起步及市场培育阶段,对集团本年度收入及溢利的贡献有限。集团将以审慎投入及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相关业务,并视乎市场反应、产品开发及销售渠道拓展情况,评估其长远发展空间。
(h)兹因公司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未能就审核集团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费用达成共识,毕马威已辞任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也确认,概无其他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垂注。同日,随著毕马威已辞任,公司也委任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富睿玛泽’)为公司新任核数师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起填补空缺,任期直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该委任已考虑富睿玛泽之酬金、经验、信誉、独立性及资格等因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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