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尼’)主要从事提供教育设施租赁服务。此外,公司于瑞士从事租赁及管理酒店物业。
报告期业绩:
集团录得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收益人民币28.36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8.45百万元减少0.3%。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集团主要拥有并向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尼的教育机构出租教育设施,包括教学楼及宿舍。此外,集团还在瑞士拥有、租赁及管理酒店物业。集团教育设施位于东方大学城校区、马来西亚吉隆坡及印尼雅加达。集团亦向经营各种配套设施(包括购物中心、超市、咖啡厅和自助餐厅、银行、电信公司、牙科和综合诊所等)的商业租户出租位于东方大学城校区的商业物业,以服务校园内学生及邻近住宅区住户的需要。
于二零二五╱二六财年上半年,尽管物业及教育产业面临许多不利因素,尤其是在集团的主要经营地点廊坊市,集团仍成功实现财务业绩扭亏为盈。尽管收益基本持平,但集团于二零二五╱二六财年上半年实现经营溢利人民币15.72百万元,较同期的人民币12.73百万元增长23.5%。此外,集团本期间录得溢利人民币5.36百万元,而同期则为亏损人民币9.00百万元。
集团已于二零二五╱二六财年第一季度以人民币18.00百万元完成出售投资物业,包括位于东方大学城校区的一幅地块(估计总土地面积为约6,937.20平方米)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建于其上之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约6,809.31平方米)(‘二零二五╱二六财年上半年物业出售’)。此次出售将低收益物业中占用的资金重新投入收益更高的投资项目,符合集团合理化资产使用以改善其投资物业整体回报的目标。此外,通过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签立终止契据终止购买位于蒙古的投资物业后,集团已收到人民币28.48百万元,即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终止付款总额人民币33.69百万元中约85%,余额人民币5.20百万元预计将于二零二五╱二六财年第三季度收取。
鉴于廊坊市的房地产行业消费趋势变得谨慎,集团将努力保全及维护其在东方大学城校区的收益基础,重点是进一步提高其现有投资物业的收益率。集团将继续探索中国及国际市场的商业机会,以扩大及多元化其收益基础。
董事会预计,中国东方大学城校区、马来西亚及印尼对教育设施的需求以及其在瑞士的酒店物业入住率将持续呈现稳定及温和增长。作为该等国家教育设施及酒店物业的所有者,集团将继续受益于该等租户及用户的稳定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