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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成都硅宝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系由王有治、王祖华、郭越等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10月19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2000年2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50万股增加至100万股;2002年2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100万股增加至200万股;2003年4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200万股增加至400万股;2004年7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400万股增加至60...查看全部▼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成都硅宝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系由王有治、王祖华、郭越等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10月19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2000年2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50万股增加至100万股;2002年2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100万股增加至200万股;2003年4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200万股增加至400万股;2004年7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400万股增加至600万股;2005年6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600万股增加至1000万股;2005年11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总股本由1000万股增加至2000万股。同时经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股东分别于2005年6月、2007年5月、2007年12月进行股份转让。公司上述历次股本增加均通过中介机构验资取得验资报告,历次股本增加及股权转让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4月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华信审[2008]152号”审计报告审计的2008年3月31日净资产6,142.58万元,扣除因折股转增股本应缴纳的450.00万元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56,925,776.09元,按1:0.67折股3800万股,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为一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18,925,776.09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08年6月3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09年7月20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2号”文核准,于2009年10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1,3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0年4月27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0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0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0,2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3年4月2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截止2012年末总股本10,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6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32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6,32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截止2014年末总股本16,3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2,64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2,64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于2016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于2016年8月3日非公开发行4,501,9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3,090.1951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7号《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事宜,2021年3月15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上市工作,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30,901,951股变更为391,160,2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0,901,951元增加至人民币391,160,2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人共计持有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14元/股(根据授予后至本次回购前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1,130,200.00股变更为391,090,2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91,130,200.00元减少为391,090,200.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人共计持有2.5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4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53元/股(根据授予后至本次回购前贵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1,090,200.00股变更为391,064,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91,090,200.00元减少为391,064,700.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授予符合条件的22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05.20万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96元,每股面值1元,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205.2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91,064,700.00股变更为393,116,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91,064,700.00元增加为393,116,700.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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