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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4-29 交易金额:2306.93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烟台市开发区黄河路369号天马相城25号楼房地产

买方:烟台欧丽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烟台欧丽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丽友”)签署《烟台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烟台市开发区黄河路369号天马相城25号楼闲置房地产进行出售。根据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深长基评字(2023)第E065号),公司出售的前述房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10日的评估价值为2,306.93万元。公司以评估价值2,306.93万元为基准,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出售。本次房产出售成交价款为23,069,346.00元(即2,306.93万元)。

公告日期:2023-11-28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12%股权

买方: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卖方: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概述: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科环”)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国能科环将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双方已经签署《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与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科环集团所持有龙源技术的119,322,720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23.12%)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给国能科环。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能科环,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未发生变更。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3-11-28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23.12 %
出让方: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能科环持有龙源技术23.1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仍为龙源技术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公司运营管理体系,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保障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说明与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不会损害龙源技术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上与本公司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给龙源技术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因本次权益变动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与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含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下同)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龙源技术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新增与龙源技术及其控制的企业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与龙源技术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   三、本公司保证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龙源技术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龙源技术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龙源技术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龙源技术的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与龙源技术之间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含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下同)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龙源技术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龙源技术及其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二、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方将不通过与龙源技术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龙源技术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三、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方不通过与龙源技术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龙源技术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5-07 交易金额:13655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租赁,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根据对前期工作进展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合理估计,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节能、环保等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500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进行日常性采购产品及接受提供服务(包括房屋租赁、物资采购、服务及其他产品、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万元。为减轻员工看病就医负担,公司拟继续在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预计2024年度托管金额不超过560万元。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为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公司拟继续实施企业年金,预计2024年度在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账户托管金额不超过890万元。 20240507: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4-04-12 交易金额:153551.17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租赁,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根据对前期工作进展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合理估计,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节能、环保等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50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进行日常性采购产品及接受提供服务(包括房屋租赁、物资采购、服务及其他产品、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400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存款结算账户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定期存款)。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5967%股权。为减轻员工看病就医负担,公司拟继续在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预计2023年度托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 20221216:股东大会通过。 20230818:根据对前期工作进展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合理估计,公司拟调增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28,800万元,预计2023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2,850万元。 20230905: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12: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53551.17万元。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3-10-17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3-10-16至 2014-04-14
出质人: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融”)通知,2013年10月16日,烟台海融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000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进行了股权质押登记,本次交易约定的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4月14日。

解押公告日期:2014-04-15 本次解押股数:16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4-04-14
解押相关说明:

2013年10月16日,烟台海融与招商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1,600,000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进行了股权质押登记,该笔交易约定的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4月14日。相关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14年4月14日,烟台海融与招商证券的1,6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4%,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已结束,烟台海融所持的1,600,000股公司股票已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公告日期:2012-09-28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2-09-27至 --
出质人: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质权人:恒丰银行蓬莱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融")通知,烟台海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3,600,000股质押给恒丰银行蓬莱支行用于抵押贷款,并于2012 年9月27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 年9 月27 日起至烟台海融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解押公告日期:2013-10-22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3-10-21
解押相关说明: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融”)通知,烟台海融将其于2012年9月27日质押给恒丰银行蓬莱支行的3,600,000股公司股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已于2013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