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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3-13 交易金额:11.35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买方: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海波
卖方: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概述:

2024年1月16日,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领驰基石拟向新联普转让所持22,878,29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2024年1月16日,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方海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领汇基石、弘唯基石拟分别向方海波转让所持16,660,880股、6,217,410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公告日期:2024-03-01 交易金额:5.87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0%股权

买方: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卖方: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概述:

甲方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文件,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前置确认程序及过户登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申请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并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乙方将积极配合签署并准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签署的必要文件,在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应由其签署和提供的必要文件的前提下,甲方应于交割日后十(10)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确认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申请,在该等申请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及信息应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在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应由其签署和提供的必要文件的前提下,甲方应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十(10)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过户的申请,在该等申请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及信息应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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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2 1.64亿 2.18亿 5403.05万 --
合计 2 1.64亿 2.18亿 5403.05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微导纳米 其他 0.00 未公布% 1410.08万
甬矽电子 其他 0.00 未公布% 3992.97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03-13 交易金额:113476.32 万元 转让比例:10.00 %
出让方: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海波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告日期:2024-03-01 交易金额:58650.78 万元 转让比例:5.20 %
出让方: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不存在或没有发生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财务、技术和经营会或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它情况。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3-27 交易金额:441618.8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以及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2,227万美元(含税,以2024年3月1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0969元人民币进行折算,为441,618.80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在不超过62,227万美元(含税)的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无锡欣珩及无锡欣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40327: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4-03-22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黄泽伟,彭红女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近日,联合创泰收到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交易对手方一”)签署完毕的《贸易融资授信合同》(合同编号:SZLC24020001,以下简称“《主合同一》”)及《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SZLC24020001),东亚银行同意向联合创泰提供4285万美元的授信总额度,联合创泰以应收账款为《主合同一》项下的本金最高额为4285万美元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日,公司收到公司与东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ZLC24020001-1)、黄泽伟先生与东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ZLC24020001-2)、彭红女士与东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ZLC24020001-3),上述不同编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一》”)。根据上述合同,公司、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为联合创泰向东亚银行申请的在《主合同一》项下的2999.5万美元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二)担保进展事项二近日,联合创泰收到与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开泰银行”、“交易对手方二”)签署完毕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GFSZ20240016)、《贸易融资总协议》(合同编号:TFSZ20240016,与《综合授信合同》统称为“《主合同二》”)及《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CPSZ20240016),开泰银行同意向联合创泰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开泰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GSZ20240016)、黄泽伟先生与开泰银行签署完毕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GSZ20240016(1))、彭红女士与开泰银行签署完毕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GSZ20240016(2),合同编号为CGSZ2024001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上述不同编号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二》”)。根据上述合同,公司、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为联合创泰向开泰银行申请的在《主合同二》项下700万美元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13 原始质押股数:558.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3-11至 9999-01-01
出质人:黄泽伟
质权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黄泽伟于2024年03月11日将其持有的55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3-09-12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09-11至 9999-01-01
出质人:黄泽伟
质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黄泽伟于2023年09月11日将其持有的3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4-03-14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4-03-13
解押相关说明:

黄泽伟于2024年03月13日将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3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