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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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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300475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05-30 交易金额:6.25亿元 交易进度:失败
交易标的: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股权

买方:刘青科
卖方: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25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控股股东—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弘唯基石系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盈基金”)与刘青科签署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协议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领汇基石、弘唯基石-华盈基金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878,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27.3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刘青科,总金额为625,037,177.68元。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指纹或加盖公章、法人章之日起生效。

公告日期:2025-04-08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上海壁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
卖方: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2025年4月3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则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择机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聚隆景润”)持有的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达电子”)、上海壁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壁仞科技”)的股权,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交易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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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1 406.12万 0.00 -406.12万 --
合计 1 406.12万 0.00 -406.12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微导纳米 其他 0.00 未公布% -406.12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5-05-30 交易金额:62503.72 万元 转让比例:5.00 %
出让方: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交易标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刘青科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24-03-13 交易金额:113476.32 万元 转让比例:10.00 %
出让方: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海波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6-03-27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采购货物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5年12月4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旸”)、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融”)及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高发投”)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含税,下同。以2025年12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0733元人民币进行折算,为1,414,66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同时,为保障与上述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下同)的额度内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措施,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资产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3.5亿美元。 20251223:股东大会通过。 20260327:鉴于业务发展,原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5亿美元资产抵押/质押担保额度已无法满足实际业务需求。为保障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顺利开展,拟将前述资产抵押/质押担保额度由不超过3.5亿美元调整为不超过4.5亿美元(含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抵押/质押以及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主体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调整后的资产抵押/质押额度有效期仍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为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的资产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4.5亿美元。除上述调整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告日期:2026-03-26 交易金额:300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黄泽伟,彭红 交易方式:提供增信措施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方式(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反担保等只计算一次,下同),期限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20260326:1、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近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将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对联合创泰未使用的1000万元担保额度调剂至创泰电子,截至本公告日,联合创泰与创泰电子资产的负债率均高于70%。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调剂完成后,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为联合创泰新增提供的担保(含反担保)额度调减至79.76亿元,为创泰电子新增提供的担保(含反担保)额度调增至0.75亿元。 2、近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由不同主体签署的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一》”)。根据《保证合同一》,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同意为联合创泰在相应主合同项下申请的人民币2亿元融资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近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由不同主体签署的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二》”)。根据《保证合同二》,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同意为创泰电子在相应主合同项下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融资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前期,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为联合创泰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了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近日,经各方协商,同意将贷款发放机构由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变更为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原由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作废。基于上述情况,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与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由不同主体签署的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三》”),同意为联合创泰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了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6-02-26 原始质押股数:61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6-02-24至 2027-02-24
出质人:黄泽伟
质权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黄泽伟于2026年02月24日将其持有的61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5-12-24 原始质押股数:247.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12-22至 2026-12-22
出质人:黄泽伟
质权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黄泽伟于2025年12月22日将其持有的24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