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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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 增发A股 | 2020-11-04 | 10.17亿 | 2022-06-30 | 6.87亿 | 35.07% |
2017-03-16 | 首发A股 | 2017-03-24 | 1.77亿 | 2018-12-31 | 0.00 | 99.82% |
公告日期:2022-10-3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6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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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6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林瑞梅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林瑞梅女士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瑞梅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66号私募基金转让2,004,1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公告日期:2022-09-01 | 交易金额:305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厦门炬源光莆中传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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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传(厦门)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近期,因基金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传(厦门)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一致决定对基金进行增资,并拟重新签订《厦门炬源光莆中传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公告日期:2024-04-22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厦门市智慧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与关联方厦门市智慧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健康研究院”)、厦门光莆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数能”)、厦门光莆智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智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公允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预计2024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智慧健康研究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2.79万元、与光莆智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73万元,与厦门光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科技”)共同向光莆数能增加注册资本(其中公司增资1880万元,2023年实缴500万元),根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决定从谨慎性出发,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 |
公告日期:2017-02-06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林文坤,林瑞梅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因资金临时周转需要于2016年9月5日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编号 2016年厦公四字第0816980011号),约定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2016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4日。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过程中,由于受到银行贷款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经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协商,增加由公司子公司厦门光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爱谱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林文坤、林瑞梅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厦门光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和厦门爱谱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林瑞梅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愿为公司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林文坤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愿为公司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18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3-16至 2025-03-14 |
出质人:林瑞梅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林瑞梅于2023年03月16日将其持有的3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至2025年3月14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13 | 原始质押股数:9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3-11至 2025-03-11 |
出质人:林文坤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林文坤于2024年03月11日将其持有的9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