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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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31 | 增发A股 | 2022-11-01 | 1.06亿 | 2023-06-30 | 1902.32万 | 82.08% |
| 2020-06-03 | 可转债 | 2020-06-05 | 1.69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 2017-05-25 | 首发A股 | 2017-05-31 | 1.68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1-21 | 交易金额:1.3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0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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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卖方:章卫国 | ||
| 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2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鹿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与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光智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骁光智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章卫国先生持有的公司1,100万股股份。2025年8月25日,章卫国先生与骁光智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章卫国先生将其拥有的上市公司29,966,913股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骁光智能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任一事项孰早发生之日止:(1)骁光智能根据与上市公司签订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登记在骁光智能名下之日;(2)《表决权委托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满24个月。 为避免疑义,如《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满24个月时,上述《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上市公司向骁光智能定向发行股票尚在深交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的,则《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顺延至该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或者该次发行终止之日(以结束之日或终止之日两者中孰早为准)。《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杨奕骁女士;在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骁光智能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达到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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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15 | 交易金额:1088.5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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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芜湖”)49%股权。基于上铁芜湖双方股东战略规划和管理要求,公司拟与上铁芜湖签署《定向减资协议》,拟以1,088.58万元交易对价减资公司持有的上铁芜湖49%的股权,对应已实缴的注册资本98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铁芜湖股权,公司与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上铁芜湖将继续开展铁路设施用新型高分子材料业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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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21 | 交易金额:13936.34 万元 | 转让比例:5.02 % |
| 出让方:章卫国 | 交易标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一)对控制权的影响 《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杨奕骁女士。在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骁光智能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达到18.71%。 发行完成时,章卫国先生与骁光智能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终止。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根据发行数量区间测算,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骁光智能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达到发行后总股本的17.14%-19.70%,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骁光智能,实际控制人仍为杨奕骁女士。 (二)对公司资金及经营的影响 1、新实际控制人有较强的资本实力,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2025年8月25日,骁光智能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骁光智能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并承诺认购金额不少于25,856.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骁光智能还向公司出具了《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承诺函》,骁光智能同意向上市公司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无担保借款。 骁光智能通过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及承诺提供借款为公司提供流动性,这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负债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2、新实际控制人有较强的市场及战略资源,能够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新实际控制人有较强的市场资源,通过与公司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丰富项目运作经验的团队以及先进的制造能力的结合,推动公司主营产品与服务在石化、海工、船舶、新能源等领域的业务发展。后续在稳健发展高分子新材料业务的基础上,骁光智能也将适时为公司导入战略资源,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09-10 | 交易金额:3232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 交易简介: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且不低于3,2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光智能”)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8.08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3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09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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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26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光智能”)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无担保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需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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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01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28至 -- |
| 出质人:章卫国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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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章卫国于2021年10月28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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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15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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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章卫国于2022年12月14日将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的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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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06-03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6-02至 2022-06-02 |
| 出质人:章卫国 |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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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章卫国于2020年06月02日将其持有的5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到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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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1-11-25 | 本次解押股数:7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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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章卫国于2021年11月24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7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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