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2-11-22 | 增发A股 | 2022-11-30 | 42.73亿 | 2023-12-31 | 6.02亿 | 85.95% |
| 2021-11-20 | 增发A股 | 2021-12-02 | 49.50亿 | 2022-06-30 | 6.53亿 | 86.91% |
| 2020-12-03 | 首发A股 | 2020-12-11 | 12.75亿 | 2022-06-30 | 1.43亿 | 69.88% |
| 公告日期:2026-03-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PT Anugerah Barokah Cakrawala2.0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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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PT Billy International | ||
| 卖方:PT Barokah New Energy and Technology Indonesia |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印尼巴罗卡新能源科技和PTBilly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比利国际”)于2026年3月6日签署了《股权买卖协议》,由印尼巴罗卡新能源科技将其持有的巴罗卡2.02%股权转让给比利国际。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巴罗卡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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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12-28 | 交易金额:12.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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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伟股份”)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伟新能源”)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其中,农银投资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70,000.00万元、建信投资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50,000.00万元、东方资产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50,000.00万元及中银资产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50,000.00万元,公司同意放弃对广西中伟新能源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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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其他 | 1 | 9999.99万 | 6145.20万 | -- | |
| 合计 | 1 | 9999.99万 | 6145.2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腾远钴业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6-02-12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COBCOS.A.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保障参股公司或合营企业中伟鼎兴、跨煤矿井TCM、印尼恒生、SAH、SEI、COBCO的正常生产经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三元前驱体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拟按50%的持股比例向中伟鼎兴提供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7%(不分币种);公司拟按36%的持股比例向跨煤矿井TCM提供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7%(不分币种);公司拟按15%的持股比例向印尼恒生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10%(不分币种);公司拟按40.72%的持股比例向SAH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7%(不分币种);公司拟按20%的持股比例向SEI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7%(不分币种);公司拟按50.03%的持股比例向COBCO提供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7%(不分币种)。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602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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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1-24 | 交易金额:57460.9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接受工程基建服务,租赁服务,设备采购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林建设”)及其子公司提供工程基建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不含税)、接受关联方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先智能”)发生采购设备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不含税)、接受关联方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伟金能”)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及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行政服务及租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不含税);向关联方湖南中伟新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新银”)销售商品及设备安装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税);向关联方贵州新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铂”)销售商品及提供行政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万元(不含税)。 20250412: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COBCOS.A.(以下简称“COBCO”)销售商品及提供工程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不含税)。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邓竞先生、陶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20250507:股东大会通过 20250926:由于关联方贵州新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铂”)对业务进行调整,为便于前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的顺利承接,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需在2025年度原预计向贵州新铂销售商品及提供行政服务的额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交易关联方调整为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能”)及其子公司。除前述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发生变更外,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其他内容均不变。 20260124:2025年度发生金额57,460.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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