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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通业有限设立情况 2000年11月15日,北京嘉祥新科与株洲机车厂签署《深圳通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章程》。根据章程约定,通业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392万元,北京嘉祥新科、株洲机车厂分别出资235.2万元、156.8万元。 2000年11月28日,深圳北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北成验字(2000)第330号),对通业有限各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验证,确认截至2000年11月28日,通业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9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0年12月29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通业有限设立,并向通业有限颁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57906的《企...查看全部▼
(一)通业有限设立情况 2000年11月15日,北京嘉祥新科与株洲机车厂签署《深圳通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章程》。根据章程约定,通业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392万元,北京嘉祥新科、株洲机车厂分别出资235.2万元、156.8万元。 2000年11月28日,深圳北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北成验字(2000)第330号),对通业有限各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验证,确认截至2000年11月28日,通业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9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0年12月29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通业有限设立,并向通业有限颁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0579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通业科技的设立情况 1、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通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将通业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104,102,372.88元(会计差错调整后实际为106,259,356.08元)折为发行人的股本68,000,000.00元,剩余净资产36,102,372.88元(会计差错调整后实际为38,259,356.08元)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金。2015年9月23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变更登记事项。 2、设立程序 2015年7月4日,通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进行折股,将通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通业有限各股东按其持有的通业有限的股权比例向发行人出资并持有相应股份。 2015年7月4日,通业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9月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会议。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了发行人《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除职工代表监事之外的监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9月8日,上会会计师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5)第3203号《验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认缴的发行人股本已足额缴纳。 2015年9月23日,深圳市市监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6171714C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 2017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决定对自查时发现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收入跨期、售后服务费预提有误、盈余公积计提有误等原因导致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追溯调整事项导致发行人截至股改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发生变动。 2017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审计追溯调整导致折股净资产增加事宜予以确认的议案》,对上述追溯调整导致折股净资产增加事宜进行了确认,发行人股本仍维持6,800万元不变,资本公积相应调增2,156,983.20元。 2017年8月4日,上会会计师出具了上会师报(2017)第4442号《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验资报告的更正报告》,对2015年9月8日上会会计师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5)第320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更正,确认通业有限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6,259,356.08元折合为公司股本68,000,000元,净资产超过申请注册资本的部分38,259,356.08元转为资本公积。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的历史沿革情况简要如下: 1、2017年8月,发行人拟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7年8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8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发行人拟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2019年3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资本增加至7,678.5812万元 2018年12月10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评报字[2018]第0703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通业科技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60,238万元。 2018年12月10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和谊评报字[2018]11205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石家庄通业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7,387.55万元。 2018年1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关联方石家庄通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增发股份的方式购买关联方深圳嘉祥新科和深圳英伟迪所合计持有的石家庄通业100%股权,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12月10日,发行人与深圳嘉祥新科、深圳英伟迪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书》,鉴于发行人2018年半年度向股东分派股息红利3,060万元,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通业科技的整体估值按57,178万元计算,折合公司每股价值8.4085元。据此,发行人向深圳嘉祥新科、深圳英伟迪共计发行8,785,812股股份以作为取得石家庄通业100%股权的对价,其中向深圳嘉祥新科发行7,028,650股股份,向深圳英伟迪发行1,757,162股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7,678.5812万元。 2018年12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上述议案。 2018年12月26日,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9年3月20日,上会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9)第204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3月18日,发行人已取得石家庄通业100%股权,相关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合计发行8,785,812股股份,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7,678.5812万元。 (四)株洲机车厂、株洲机车公司持有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发行人股东均系以货币方式出资或以通业有限应付股利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出资,不存在以股东名下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情形。发行人现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资产均系由发行人根据自身业务生产需要,向生产设备供应商独立购置而来,不存在来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情形。 通业有限2006年9月的增资过程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存在程序瑕疵,不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但本次变更结果已经得到有权机关确认,未导致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未导致发行人相关股权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程序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瑕疵情形以外,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有权机关批准和确认、法律依据充分、合法合规、不存在瑕疵;相关股权变动未导致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未导致发行人相关股权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的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发行A股股票2,5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560.00万元。经此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0,238.5812万元。该变更事项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3月24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21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该激励相关的议案。本次计划拟授予53名激励对象20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通业科技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1.99%,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26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2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278,583.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26元/股调整为7.96元/股。 截至2024年7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43名激励对象缴入的278,583.00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217,520.6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8,583.00元,余额人民币1,938,937.68元计入资本公积。经此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0,266.4395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11134号《验资报告》。2024年11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25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6,198,977.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1,065,7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730,153股。2025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等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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