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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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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301413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09-25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AMPRON TECHNOLOGY(THAILAND)CO.,LTD.0.0001%股权

买方:TS MOLYMER COMPANY LIMITED
卖方:Miss Sunan Thongsong,Fs.3 Yoel Saengkhunthod
交易概述:

后续,上述两名自然人股东计划将其合计持有的20股股权转让给境外公司TSMOLYMERCOMPANYLIMITED,转让完成后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持有泰国孙公司95%的股权不变,境外公司TSMOLYMERCOMPANYLIMITED将持有泰国孙公司5%的股权。

公告日期:2025-08-27 交易金额:8896.52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J.P.Morgan securities plc,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卖方: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培龙”或“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持有安培龙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盈粤富”或“出让方”)出具的《关于持有安培龙5%以上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5-08-27 交易金额:8896.52 万元 转让比例:1.00 %
出让方: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J.P.Morgan securities plc,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安培龙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盈粤富,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安培龙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安培龙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长盈粤富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
公告日期:2025-04-25 交易金额:6976.28 万元 转让比例:1.00 %
出让方: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12-02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邬若军,黎莉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2026年1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 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会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证金担保、以公司自有的固定资产、设备、知识产权、项目公司股权、应收账款、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2026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融资余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先生、实际控制人黎莉女士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新增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会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证金担保、以公司自有的固定资产、设备、知识产权、项目公司股权、应收账款、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2026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融资余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先生、实际控制人黎莉女士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公告日期:2025-01-23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邬若军,黎莉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增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会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证金担保、以公司自有的固定资产、设备、知识产权、项目公司股权、应收账款、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融资余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 20250123: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5-06-09 原始质押股数:225.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06-06至 --
出质人:邬若军
质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邬若军于2025年06月06日将其持有的22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5-04-30 原始质押股数:205.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04-29至 2026-04-30
出质人:邬若军
质权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邬若军于2025年04月29日将其持有的20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