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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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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301632

详细情况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Guangdong Provincial Academy Of Building Research Group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社会服务 — 专业服务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gdjky.com
主营业务: 建设工程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产品名称: 检测报告 、鉴定报告
控股股东: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5.21%)
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9.69%)
最终控制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9.69%)
董事长: 陈少祥 董  秘: 杨鸿海 法人代表: 陈少祥
总 经 理: 杨仕超 注册资金: 4.19亿元 员工人数: 1829
电  话: 86-020-87252493;86-020-85257102 传  真: 86-020-87256379;86-020-85257103 邮 编: 510500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
公司简介: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建设工程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公司先后获得“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全国绿色建筑先锋奖”“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等荣誉。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陈少祥 董事长,董事
1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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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仕超 董事
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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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汪森林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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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戴智波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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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紫阳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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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鹏飞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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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尤德卫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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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锦棋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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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韩小雷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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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3-12-25 发行数量:1.05亿股 发行价格:6.56元
上市日期:2025-08-12 发行市盈率:26.4800倍 预计募资:4.81亿元
首日开盘价:32.66元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6.87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是2013年12月25日由广东建科(事业单位)改制设立的广东建科(全民所有)。
  2013年5月6日,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会上一致同意进行院转企改制。
  2013年5月13日,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向广东建工上报《关于我院及下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请示》(粤建研[2013]57号),拟将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及下属所有企事业单位资产从广东省财政厅划出,划入广东建工,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同时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及下属广东建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 查看全部▼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是2013年12月25日由广东建科(事业单位)改制设立的广东建科(全民所有)。
  2013年5月6日,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会上一致同意进行院转企改制。
  2013年5月13日,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向广东建工上报《关于我院及下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请示》(粤建研[2013]57号),拟将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及下属所有企事业单位资产从广东省财政厅划出,划入广东建工,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同时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及下属广东建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
  2013年5月27日,广东建工向广东建科(事业单位)下发《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下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批复》(粤建集[2013]162号),原则同意广东建科(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转制为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的初步方案和工作计划。
  2013年7月26日,广东建工分别向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省国资委上报《关于我集团所属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广东建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两家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请示》(粤建集[2013]261号)和《关于我集团所属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广东建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两家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请示》(粤建集[2013]262号),广东建工请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国资委分别对广东建科(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予以批复。
  2013年11月1日,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建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转企改制的函》(粤机编办[2013]272号),同意广东建科(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2013年12月5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企业产权登记表》,其显示广东建科(全民所有)登记为广东建工的二级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金16,376万元。
  2013年12月10日,广东建工向广东建科(事业单位)下发《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建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通知》(粤建集[2013]441号),同意广东建科(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2013年12月25日,广东建科(事业单位)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注册号:440000000103878,注册资金:16,376万元,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广东建科(全民所有)转企改制时未取得科技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未履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程序。针对前述问题,发行人于2021年聘请广东安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广东腾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补充履行了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程序。2021年3月10日,广东安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穗安勤审字[2021]C025号《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东建科(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为349,217,165.34元。2021年3月12日,广东腾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粤腾联评字[2021]第009号《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转企改制涉及其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东建科(事业单位)经评估的净资产为755,414,560.83元。发行人将上述整改措施上报广东建工,并由广东建工上报广东省国资委。
  2021年5月13日,广东省国资委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广东建科院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合法合规性问题的请示》(粤国资资本[2021]7号),认为广东建科(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国有产权不存在重大纠纷或潜在重大纠纷,提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广东建科(事业单位)整体合法合规性问题出具意见。
  2021年6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具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建科院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合法合规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21]123号),同意广东省国资委的意见,确认广东建科(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国有产权不存在重大纠纷或潜在重大纠纷。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1、内部审批程序
  (1)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2014年10月13日,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广东建科(全民所有)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建科(全民所有)的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等事项,并同意将以上事项和方案提交广东建工。
  (2)广东建工召开董事会会议
  2014年10月21日,广东建工下发《关于省建科院改制上市相关问题的批复》(粤建集[2014]440号),同意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分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即先改为100%国有股权的股份公司,随后再分步进行员工持股及战略投资人的引入等工作成为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改制后的名称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2014年11月3日,广东建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建科(全民所有)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本次改制相关文件,同意由广东建工与机械施工公司按照改制方案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广东建工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经评估的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净资产86,627.34万元作为出资,机械施工公司以现金50万元作为出资,合计出资86,677.34万元,按1:0.2654的折股比例折股为23,000万股;并同意将广东建科(全民所有)改制方案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报省国资委审批。
  (3)机械施工公司股东决定
  2014年11月7日,机械施工公司股东广东建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机械施工公司以现金出资50万元、按一定比例折股,广东建工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净资产出资、按相同比例折股,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认缴其股份,出资额溢价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4)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014年11月18日,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召开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制改造方案》《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等。
  2、主管单位批复
  2014年12月2日,广东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对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1016号),同意广东建工对广东建科(全民所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方案。
  2014年12月4日,广东建工下发《关于对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粤建集[2014]530号),同意广东建科(全民所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方案。
  2014年12月5日广东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1028号),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股份公司总股本23,000万股,其中广东建工持有22,986.7324万股(SS),占总股本99.94%,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机械施工公司持有13.2676万股(SS),占总股本0.06%,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014年12月8日,广东建工下发《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建集[2014]533号),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广东建工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净资产86,627.34万元作为出资,机械施工公司以现金50万元作为出资,合计出资86,677.34万元,按1:0.2654的折股比例折股,即股份公司总股本23,000万股,其中广东建工持有22,986.7324万股,占总股本99.94%,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机械施工公司持有13.2676万股,占总股本0.06%,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015年3月2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意见的函》(粤人社函[2015]706号),原则同意广东建科(全民所有)的职工安置方案。
  3、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2014年11月20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4]G14038600018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广东建科(全民所有)(合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0,236,438.04元,负债总额为179,712,397.76元,净资产为610,524,040.28元。
  2014年11月20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联羊城评字[2014]第XHGQB0309号《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拟股份制改造涉及其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广东建科(全民所有)评估的资产总额为99,473.9395万元,负债总额为12,846.6016万元,净资产为86,627.3379万元。该评估报告已于2014年11月24日经广东建工备案。
  2021年11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至2021年9月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对发行人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4、股份公司的设立
  2014年11月21日,广东建工与机械施工公司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就发起设立广东建科相关的发起人、公司名称、住所、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设立的方式、组织形式、出资、注册资本、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股份公司财务会计和税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2014年12月8日,广东建科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同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12月16日,广东建科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000000103878,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
  2014年12月30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企业产权登记表(变动)》,广东建科为广东建工二级企业,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3,000万元,其中,广东建工实缴注册资本22,986.7324万元,占总股本99.94%;机械施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3.2676万元,占总股本0.06%。
  2015年4月22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14240013号《验资报告》对广东建科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3月25日止,广东建科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资金人民币866,773,378.94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36,773,378.94元。
  发行人设立时资产评估项目仅经广东建工盖章确认,未按规定履行广东省国资委的备案手续。除设立时资产评估未按规定履行广东省国资委的备案手续外,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0年3月2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拟股份制改造涉及其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4】第XHGQB0309号)评估复核报告》(中广信评复报字[2020]第001号),认为发行人转企改制时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拟股份制改造涉及其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4]第XHGQB0309号)的评估结论合理公允。
  2020年7月14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批复》,同意广东建工持有发行人23,096.7324万股,占总股本的73.58%,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SS);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70万股,占总股本的5%,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SS);省机械持有13.2676万股,占总股本的0.04%,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SS)。
  虽然发行人设立时存在资产评估未按规定履行广东省国资委的备案手续的情况,但发行人已经就设立时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评估复核并取得了广东省国资委对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批复,因此发行人设立时未按规定履行广东省国资委的备案手续的瑕疵已得到弥补,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风险,前述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报告期前后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前发行人股本情况
  2016年6月,发行人实施了第一次增资扩股,情况如下:
  (1)内部审批程序
  2016年5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的方案》中的“引入战略投资者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增资入股”子议案,另一子议案“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和另两大议案《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5月10日,发行人召开六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的方案》《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2016年5月13日,广东建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同意发行人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方案请示,并同意按有关规定上报省国资委审批同意后实施。
  2016年6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的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和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同意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审议通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在广东建科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人员、本部部门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单位的主任助理(含享受主任助理待遇的员工)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曹大燕等共108名自然人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390万元,股东广东建工和机械施工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利,不认缴出资;审议通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2)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2015年10月21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年7月31日清产核资报告》(广会专字【2015】G15039110016号),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账目资产总额985,971,325.77元,负债总额238,362,844.03元,净资产总额747,608,481.74元;其中发行人基准数与清查数一致,资产总额985,971,325.77元,负债总额238,362,844.03元,净资产总额747,608,481.74元。
  2015年12月24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5】第VIGPB0465号),确定发行人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84,459.09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16,916.40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32,457.31万元,增值率38.43%。
  2015年12月25日,发行人的产权持有单位广东建工填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6007),向广东省国资委就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5】第VIGPB0465号)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3)政府部门和主管单位的审批
  2016年5月30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6】506号),原则同意发行人增资扩股方案。
  2016年5月31日,广东建工下发《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方案的批复》(粤建集【2016】235号),原则上同意发行人引入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和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并实施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持股的增资扩股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协议签订、产权登记、公司变更登记等工作。
  (4)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和办理股权登记托管
  2016年6月22日,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曹大燕等共108名自然人与广东建工和机械施工公司、发行人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每股价格为人民币5.083元。
  2016年6月28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455860875W),注册资本为31,390万元。
  2016年7月22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穗验字【2016】第1003号),截至2016年7月21日,发行人已收到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法人股东以及曹大燕等108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390.00万元整,本次出资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16年7月21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31,390.00万元,实收资本31,390.00万元。
  2017年3月3日,广东省国资委盖章确认《企业产权登记表(变动)》,发行人注册资本为31,390万元,其中:广东建工出资22,986.73万元,出资比例为73.23%;机械施工公司出资13.2676万元,出资比例为0.04%;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出资3,139万元,出资比例为10%;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70万元,出资比例为5%;曹大燕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0.48%;陈少祥出资140万元,出资比例为0.45%;吴全军等106名自然人出资3,391万元,出资比例为10.8%。
  2017年12月28日,发行人与广东省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根据股权托管机构于2018年2月26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2月26日,发行人托管总股本为31,390万股,已办理集中登记。
  (5)2021年8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年上半年,广东建科持股员工李建新、余鹏分别提出辞职。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上述两人需要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内部转让,受让人无新增股东。2021年7月,所有买卖双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1年8月30日,上述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且已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
  (6)2021年10月,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因发行人在2021年8月将监理咨询业务剥离,部分股东的工作关系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调入广东建工。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该部分股东需要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内部转让,受让人无新增股东。2021年9月,所有买卖双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1年10月,上述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且已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
  (7)2021年11月,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1年10月,广东建科持股员工唐毅退休。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该股东需要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内部转让,受让人无新增股东。2021年11月,买卖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1年11月,上述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且已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
  (8)2021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
  2021年4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省建工集团业务整合及资产证券化工作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40号),原则同意广东建工业务整合及资产证券化总体方案,同意将广东建工归并管理的广东建科等股权有序划转至建工控股。
  2021年12月7日,建工控股出具《关于无偿划转水电集团股权、建科院及粤水电股份的批复》,同意将广东建工持有的广东建科73.58%的股权及机械施工公司持有的广东建科0.04%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建工控股。
  2021年12月7日,建工控股与广东建工、机械施工公司分别签订《无偿划转协议》,同意将广东建工持有的广东建科73.58%的股权及机械施工公司持有的广东建科0.04%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建工控股。
  2021年12月13日,上述变更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建工控股成为广东建科控股股东。
  2、报告内发行人股本情况
  (1)2022年4月,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2年4月,广东建科持股员工王新祥因个人原因,经与李明等3名职工股东协商一致,在自愿基础上进行股权转让。买卖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2年4月,上述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且已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
  (2)2022年5月,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2年5月,广东建科持股员工李广平退休。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该股东需要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内部转让,受让人无新增股东。2022年5月,买卖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2年5月,上述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且已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
  (3)2023年2月,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3年1月,广东建科持股员工张永健、陈华明退休。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该股东需要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内部转让,受让人无新增股东。2022年12月-2023年1月,买卖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3年2月,上述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且已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
  持股人员陈久照于2023年9月去世,相关股权转让程序在办理中。
  (4)2024年4月,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4年4月,广东建科持股员工张坚退休。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该股东需要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进行内部转让,受让人无新增股东。2024年4月,买卖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4年5月,上述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且已在股权托管机构完成股权变更。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2、其他资产重组情况
  (1)2019年资产重组
  ①具体内容及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为解决与广东建工的同业竞争等问题,广东建科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将广东建科下属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业务板块的8家公司剥离至广东建工,并将广东建工下属从事检验检测类业务的3家公司的股权注入广东建科。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取得了广东建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建科IPO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粤建集函[2019]395号)。
  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向广东建工转让公司持有的建科设计院100%股权、建工设计院100%股权、云浮设计院39.2%股权(另建科设计院持有其12%的股权,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其51.2%的股权)、建科工程100%股权、图审公司100%股权、建工设计公司24.99%股权、广东建远55%股权、佛山建装49%股权;受让安技中心100%股权、广州瀚源100%股权、建科源胜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13日,公司与广东建工签署了涉及所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②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针对本次资产重组剥离的8家标的及注入的3家标的,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VYGPD0500号》等11份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基准日后,本次资产重组交割前,部分剥离标的对发行人进行了利润分配。
  本次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为本次标的评估值扣除分红金额,广东建科剥离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为34,280.02万元,注入广东建科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为13,616.43万元。
  ③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及业务的影响
  拟剥离资产在2018年的营业收入、总资产、净资产占广东建科2018年经审计的相应指标比例均未达到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剥离对发行人的影响系发行人通过本次重组剥离了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业务。
  根据测算,被重组方(注入标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广东建科相应项目的20%,本次资产注入不构成广东建科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④对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资产重组未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未更换公司管理层人员,对发行人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无重大影响。
  (2)2021年资产重组
  ①具体内容及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为集中公司优势资源,更好地聚焦检验检测核心业务,更好地树立行业口碑和品牌公信力,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IPO监理业务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建工转让所持建工监理100%的股权、建科咨询21%的股权以及建科交通所持建科咨询79%的股权。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IPO监理业务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广东建工转让所持建工监理100%的股权、建科咨询21%的股权以及建科交通所持建科咨询79%的股权。
  2021年8月26日,公司与广东建工签署了《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建科交通与广东建工签署了《关于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021年8月27日,广东建工支付了受让上述股权的价款。
  ②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针对本次资产重组剥离的标的建工监理和建科咨询,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1982号》、《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1982号》两份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基准日后,本次资产重组交割前,部分剥离标的对发行人进行了利润分配。
  本次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为本次标的评估值扣除分红金额,广东建科剥离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为11,943.36万元。
  ③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及业务的影响
  剥离资产在2020年的营业收入、总资产、净资产占广东建科2020年经审计的相应指标比例均未达到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剥离对发行人的影响系发行人通过本次重组剥离了监理咨询业务。
  (五)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直接在其他证券上市或挂牌的情形。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90万元,总股本为31,390万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5-08-27
参股或控股公司:14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14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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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21亿 232.25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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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亿 -630.34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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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8701.87万 214.93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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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000.00万 2670.08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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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4387.42万 13.98万 节能环保工程的检验检测、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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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012.59万 131.92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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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60.00% 1200.00万 -269.84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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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筑科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68.66万 -36.00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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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60.00% 180.00万 -5.39万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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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杂志社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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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数智建造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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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深圳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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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站数检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56.25%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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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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