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08-29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测试编带分选机

买方:浙江华远微电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所需,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远微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测试编带分选机,金额不超过760,000元。(最终设备名称及金额以实际采购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购买设备金额为338,323,728.68元(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总计金额约为339,083,728.68元。

公告日期:2022-12-26 交易金额:2.94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湖州鼎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1765%财产份额

买方: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湖北信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收购湖北信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信通”)持有湖州鼎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鼎新”)29.1765%财产份额。   为促进地方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专项投资浙江华远微电科技有限公司、保障合伙人投资权益,公司于2020年与南京大唐泰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鼎新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信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市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85,000万元成立湖州鼎新。湖州鼎新将其中84,000万元投资到浙江华远微电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湖北信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信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2022年10月31日为定价基准日,依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锋评报字(2022)第01217】号《评估报告》,以人民币贰亿玖仟叁佰伍拾万元(RMB293,500,000元)的转让价款从湖北信通处收购湖州鼎新29.1765%的财产份额。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5-08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河北时硕微芯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鉴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时硕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95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为偿还廊坊银行大厂支行贷款,经综合评估,河北时硕微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大厂回族自治县企业服务中心申请转贷基金500万元。转贷基金金额为500万元,日息万分之一(具体以实际放贷利率为准),授信期限最长2个月,到期还本付息。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河北时硕提供担保。法定代表人董启明、公司为此笔贷款向大厂回族自治县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上述授信的转贷基金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最终以河北时硕与大厂回族自治县企业服务中心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告日期:2024-01-29 交易金额:45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董启明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筹集子公司河北时硕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时硕”)年产8,000万只滤波器芯片项目(二期)建设所需设备及工程建设资金,子公司河北时硕拟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申请4,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授信期限为5年,子公司河北时硕可根据实际需求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申请提款,利率5.9%/年(具体以实际放贷利率为准),按月付息,每半年偿还一次本金。公司拟以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对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董启明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河北时硕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时硕”)为偿还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裕华支行700万元贷款,拟向大厂回族自治县企业服务中心申请转贷基金500万元。转贷基金金额为500万元,日息万分之一(具体以实际放贷利率为准),授信期限1个月,到期还本付息。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河北时硕提供担保。董启明、公司为上述贷款向大厂回族自治县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7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11-03至 --
出质人:董启明
质权人:阮晋
质押相关说明:

董启明将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阮晋。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27 原始质押股数:838.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26至 --
出质人:董启明
质权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新区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董启明持有公司股份8,38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1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38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7月26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新区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