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9-07-11 | 增发A股 | 2019-07-16 | 1830.90万 | - | - | - |
| 2015-09-08 | 增发A股 | 2015-09-14 | 78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2-08 | 交易金额:167.5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温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50%股权 |
||
| 买方:温州精一检测有限公司 | ||
| 卖方: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温州中一50%的股权转让给温州精一检测有限公司,转让交易价格167.5万元。 |
||
| 公告日期:2023-08-31 | 交易金额: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 |
||
| 买方:张帆 | ||
| 卖方: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一”)由张帆、王海峰、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检测”)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古井99号8#办公楼二层201办公,法定代表人为张帆。其中中一检测持有90%的股份,认缴资本540万元,实缴资本54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600万元,净资产9.77万元,总资产340.42万元。 公司拟将持有福州中一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张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3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州中一股份。 |
||
| 公告日期:2025-04-29 | 交易金额:136.3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50.0000万元。 20250429: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363,927.45元。 |
||
| 公告日期:2025-04-29 | 交易金额:9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50.0000万元。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3-18 | 原始质押股数:28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3-16至 2023-03-15 |
| 出质人:应海云 | ||
| 质权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应海云质押2,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89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授信贷款,质押权人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6-25 | 本次解押股数:28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6-23 |
|
解押相关说明:
应海云先生于2021年6月23日已将其质押给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的 2,890,000股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26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24至 2020-10-23 |
| 出质人:干黎明 | ||
| 质权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干黎明质押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1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干黎明向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申请融资600万整,质押权人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股权质押,用于个人借款,借款金额共600万元整。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