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松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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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天松医疗: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12-29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曁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一)的议案》 5.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23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10.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12-23,除权除息日为2025-12-24,派息日为2025-12-24
2025-12-12 发布公告:
2025-11-12 发布公告: 《天松医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5-10-28 发布公告:
2025-08-22 发布公告:
2025-08-22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33元,净利润1524.2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60%
2025-08-2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1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14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审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04-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74元,净利润3392.6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9.95%
2025-04-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4 参控公司: 参控FIEGERT-ENDOTECH INCORPORATED,参控比例为5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U.S. TIAN SONG INC.,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1-2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01-14 违规处罚:
2025-01-09 违规处罚:
2020-03-12 资产出售: 拟出让位于桐庐经济开发区东兴路588号的房地产及设备,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因桐庐县富春未来城开发建设需要,根据规划,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桐庐经济开发区东兴路588号厂区在其建设区范围内。为配合当地政府高效率高品质建“富春未来城”,进一步促进桐庐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桐庐县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桐庐县属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相关评估报告,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甲方收购乙方位于桐庐经济开发区东兴路588号的房地产及设备事宜达成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1-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徐斌顶,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徐斌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徐斌顶、徐斌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警示如下: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根据《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公告日期:2025-01-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天松,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徐斌顶,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徐斌峰,时任董事会秘书方烈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天松医疗、徐天松、方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徐斌顶、徐斌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4-12-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天松,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徐斌顶,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徐斌峰,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方烈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证监会令第190号、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天松,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徐斌顶,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徐斌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方烈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徐天松、徐斌顶、徐斌峰、方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