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政策

(一)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二)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三)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连续2年未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申请基
金终止上市,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分红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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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情况

公告日期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每份分红 分红发放日
2025-12-17 2025-12-19 2025-12-19 0.0762元 2025-12-23